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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轄下骨灰安置所設置兩類骨灰龕位:
「標準」- 如有需要,一個標準骨灰龕可安放多於兩位先人的骨灰;龕位大小會因個別場地而有所不同。
「大型」 - 如有需要,一個大型骨灰龕可安放多於四位先人的骨灰;龕位大小會因個別場地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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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關係:
一般指與首位安放的先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父親、配偶的母親、媳婦、女婿或父系或母系的直系後裔。此外,如加放先人與首位先人有密切關係,本署亦會考慮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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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龕位及設置紀念碑費用見下表:
類別 首20年安放期 10年安放期(續期) 標準骨灰龕位 港幣2,400元 港幣1,200元 大型骨灰龕位 港幣3,000元 港幣1,500元 設置紀念碑 港幣90元 註:加放每份先人骨灰的行政費為港幣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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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並無委託任何機構╱人士代為接收╱處理申請或就辦理申請提供協助。任何人士均不享有任何方便或特權。
- 骨灰龕位屬食環署所有,經編配予申請人後,不得轉讓或出售。如欲遷移安放於骨灰龕位內的骨灰,必須事先獲得食環署批准。另外,如移走首位先人的骨灰,骨灰龕位必須交還予食環署。已繳費用,恕不退還。
如有查詢,請與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聯絡:
- 港島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地址 : 香港跑馬地黃泥涌道1號J
電話 : 2570 4318
傳真 : 2591 1879 - 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地址 : 九龍紅磡暢行道6號地下高層
電話 : 2365 5321
傳真 : 2176 4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