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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安置所处置骨灰的数据

已完成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附表5第18条获批准的其他“骨灰处置方案”的骨灰安置所的名单

序号 骨灰安置所名称 骨灰安置所地址 完成骨灰处置的日期 无人认领骨灰暂时存放的地点及(开始存放日期)* 备注
1 鸿福殡仪 九龙红磡差馆里73号阁楼 6.8.2018 --- 所有先人骨灰已存放到九龙红磡差馆里73号地下。如有查找,请致电9354 4375与负责人陈先生联系。
2 梅霖静苑 新界大埔半山洲19号 1.8.2018 --- ---
3 世兴石厂 九龙红磡曲街53-55号地下A舖 1.8.2018 ---- ----
4 ----- 九龙红磡老龙坑街1-11号长乐大厦122室 17.8.2018 ---- ----
5 浩海道堂 九龙红磡温思劳街9号地下 23.8.2018 ---- ----
6 明星善社、明云阁佛社及香港道教会 九龙观塘物华街19-29号群星大厦1楼(1/F) D及E室 29.8.2018 ---- ----
7 荣发殡仪 九龙红磡获嘉道10E地下 14.9.2018 ---- ----
8 梁康记石厂有限公司 香港柴湾歌连臣角道240E地段 15.10.2018 ---- ----
9 中盛中西殡仪 九龙红磡曲街9号阁楼 23.10.2018 ---- 所有先人骨灰已存放到九龙红磡曲街9号地下。如有查找,请致电9198 1185与负责人吴先生联系。
10 妙觉寺 新界元朗吉逢乡136号 21.10.2018 ---- ----
11 生记石厂 新界粉岭和合石村94A2 1.2.2019 ---- ----
12 孝靝殡仪 九龙红磡必嘉街8号地下 9.2.2019 ---- ----
13 孝靝殡仪 九龙红磡必嘉街8号地下 12.4.2019 ---- ----
14 靝玺寿仪 九龙红磡马来街10号长乐大厦P舖阁楼 30.4.2019 ---- ----
15 李兴记 九龙红磡曲街45号阁楼 4.6.2019 ---- 所有先人骨灰已存放到九龙红磡曲街45号地下。如有查找,请致电2363 3668与负责人李太联系。
16 廖伯道院 九龙红磡老龙坑街1号二楼(1/F)1D室 14.7.2019 ---- ----
17 炜晋石厂 新界粉岭和合石村100C1 6.8.2019 ---- ----
18 宗记云石有限公司 九龙红磡曲街49号地下及阁楼 27.7.2019 ---- ----
19 郭道院 九龙油麻地砵兰街71号及73A号(2/F)3楼 26.8.2019 ---- ----
20 正善精舍 九龙红磡漆咸道北240-242号乐嘉大厦地下四号舖 30.11.2019 ---- ----
21 玉霞阁 新界荃湾象鼻山路二坡圳 3.4.2020 ---- ----
22 正道堂有限公司 九龙红磡温思劳街17号二楼 5.10.2020 食环署
骨灰暂时存放设施(5.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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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明道堂 九龙红磡温思劳街7A号地下、阁楼及1楼 18.1.2021 ---- ----
24 三四四八 九龙红磡宝其利街42号A6地下 23.1.2021 ---- ----
25 没有名称 新界粉岭龙跃头沙头角公路18号黄帝祠4楼408室 4.3.2021 ---- ----
26 恒胜 九龙红磡温思劳街35号地下 18.5.2021 ---- ----
27 明元仙观 九龙新填地街327号1楼 27.9.2021 食环署
骨灰暂时存放设施(2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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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没有名称 九龙红磡马头围道21号义达工业大厦C座4字楼31室 16.11.2021 食环署
骨灰暂时存放设施(16.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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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蓬莱阆苑 新界大埔半山洲15号(丈量约份第21约地段506及507) 29.12.2021 食环署
骨灰暂时存放设施(29.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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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净音佛阁 新界荃湾芙蓉山村3-4号 25.2.2022 食环署
骨灰暂时存放设施(2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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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光孝仙苑 新界屯门矿山村兴富街 (丈量约份第132约地段第1744号D分段余段及第1744号D分段第1小分段) 17.2.2022 ---- ----
32 启靝道堂 九龙红磡华丰街二号地下 (红磡内地段第494号) 9.2.2023 ---- ----
33 御福堂有限公司 九龙红磡漆咸道北248号益群大厦地下(红磡内地段第266号余段) 26.9.2023 ---- ----
34 觉尘禅寺 香港新界屯门青山村96号E(丈量约份第131约地段第706,775,776及777号) 31.1.2024 食环署
骨灰暂时存放设施(3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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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就原先存放在左述私营骨灰安置所的骨灰所进行的「骨灰处置方案」已经完成,所有无人认领的骨灰暂时存放在食环署的暂时骨灰存放设施(暂存设施)。如果左述骨灰安置所的无人认领骨灰是分批送往食环署,则「开始存放日期」是以最后一批骨灰送达食环署的日期而定。若有相关人士在上述注明的「开始存放日期」起计24个月内欲申索领回该些骨灰, 请致电2892 2731与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骨灰所办)人员联络。申请领回骨灰期限将于「开始存放日期」起计24个月完结时届满。

因应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现实施特别安排 : 就着那些上述提及的「开始存放日期」是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骨灰 (即是原先存放该骨灰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是在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把最后一批骨灰送达食环署暂存设施) ,相关人士可申索领回该些骨灰的申请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让有关人士有更多时间向骨灰所办提交领回骨灰申请。

在上述申请领回骨灰期限届满后,食环署会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附表5第15条的规定,视乎实际情况以合适的方式处置无人认领的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