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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处置食物环境衞生署署长已接管的骨灰

下述骨灰安置所的骨灰处理者已进行“订明骨灰处置进程”,并按照《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的要求把没有交还予合资格申索人的骨灰交付食物环境衞生署署长 (下称“署长”)。该等骨灰已交付往食物环境衞生署(下称“食环署”)辖下的临时骨灰存放设施作暂时存放。

有关数据如下:
骨灰安置所 1 骨灰安置所 2
骨灰安置所名称 妙园 荃湾龙母佛堂
骨灰安置所地址 新界沙田隔田村南滘路3号 新界荃湾上角山8号
骨灰处理者发出“展开骨灰处置通告”的日期 2018年3月5日 2018年4月26日
“场内申索期间”的日期 2018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5日 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
最后一批骨灰交付往食环署临时骨灰存放设施的日期 2019年5月17日 2019年7月24日
食环署临时骨灰存放设施的地址 新界葵涌永孝街13号

上述骨灰现已在食环署辖下的临时骨灰存放设施作暂时存放。署长会在上述最后一批骨灰交付往食环署临时骨灰存放设施的日期起计的24个月届满日(即2021年5月17日(妙园) 及2021年7月24日(荃湾龙母佛堂)後,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630章附表5第15(1)条以署长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置仍未获合资格人士领取的骨灰及其容器及置于其内的物品(如有的话) (下称“相关物品”)。

如任何人士欲领回有关骨灰及/或相关物品,请致电2892 2731食环署私营骨灰安置所执法组以作安排,否则署长将按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该等骨灰及/或相关物品。

食物环境衞生署署长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