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的指引

進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的指引

若任何人士在《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規管下須要就某私營骨灰龕進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可以參照以下的指引:

進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的指引

下載須提交各項的紀錄

  1. 根據附表5第7(2)條行事的骨灰處理者須保存及提交的紀錄

    (A) 「場內申索期間」屆滿後的30日內
      步驟紀錄 指定表格
    1 執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所採取步驟的紀錄 附錄A
    2 在「場內申索期間」或其屆滿時交還骨灰及「相關物品」的紀錄表 附錄B
    3 「場內申索期間」完結時仍沒有收到任何符合資格的申索而須交付署長的骨灰的紀錄 附錄C
    (B) 「場內申索期間」後的12個月屆滿日之後的30天內
      步驟紀錄 指定表格
    1 「場內申索期間」完結後的12個月屆滿時交付涉及對立申索的骨灰予署長的紀錄 (如沒有人提起法院程序) 附錄D
    (C) 按法院命令交還骨灰及/或相關物品予申索人當日或「場內申索期間」後的12個月屆滿時(以較早者為準)之後的30天內
      步驟紀錄 指定表格
    1 按法院命令交還涉及對立申索的骨灰及/或相關物品的紀錄 附錄E
  2. 根據附表5第7(3)條行事的骨灰處理者須保存及提交的紀錄

    (A) 「場內申索期間」屆滿後的30日內
      步驟紀錄 指定表格
    1 執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所採取步驟的紀錄 附錄A
    2 在「場內申索期間」或其屆滿時交還骨灰及「相關物品」的紀錄表 附錄B
    3 把沒有交還予合資格申索人的骨灰移離並重新安放在另一符合條例要求的骨灰安置所內的紀錄 附錄C
    (B) 「場內申索期間」後的12個月屆滿日之後的30天內
      步驟紀錄 指定表格
    1 「場內申索期間」完結後的12個月屆滿時交付涉及對立申索的骨灰予署長的紀錄 (如沒有人提起法院程序) 附錄D
    (C) 按法院命令交還骨灰及/或相關物品予申索人當日或「場內申索期間」後的12個月屆滿時(以較早者為準)之後的30天內
      步驟紀錄 指定表格
    1 按法院命令交還涉及對立申索的骨灰及/或相關物品的紀錄 附錄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