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處置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已接管的骨灰
下述骨灰安置所的骨灰處理者已進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並按照《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的要求把沒有交還予合資格申索人的骨灰交付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 (下稱「署長」)。該等骨灰已交付往食物環境衞生署(下稱「食環署」)轄下的臨時骨灰存放設施作暫時存放。
有關資料如下: | ||
骨灰安置所 1 | 骨灰安置所 2 | |
骨灰安置所名稱 | 謝全記道院 | 勝覺下苑 |
骨灰安置所地址 | 九龍油麻地新填地街217號1字樓 | 大嶼山深屈村38號 |
骨灰處理者發出「展開骨灰處置通告」的日期 | 2019年6月14日 | 2019年7月19日 |
「場內申索期間」的日期 | 2019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 | 2019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5日 |
最後一批骨灰交付往食環署臨時骨灰存放設施的日期 | 2020年8月20日 | 2020年9月23日 |
食環署臨時骨灰存放設施的地址 | 新界葵涌永孝街13號 |
上述骨灰現已在食環署轄下的臨時骨灰存放設施作暫時存放。署長會在上述最後一批骨灰交付往食環署臨時骨灰存放設施的日期起計的12個月屆滿日(即2021年8月20日(謝全記道院)及2021年9月23日(勝覺下苑)後,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附表5第15(1)條以署長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置仍未獲合資格人士領取的骨灰及其容器及置於其內的物品(如有的話) (下稱“相關物品”)。
如任何人士欲領回有關骨灰及/或相關物品,請致電2892 2731食環署私營骨灰安置所執法組以作安排,否則署長將按其認為合適的任何方式,處置該等骨灰及/或相關物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