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處置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已接管的骨灰

下述骨灰安置所的骨灰處理者已進行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 (下稱 「署長」) 所批准的「骨灰處置方案」,並按照《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的要求把沒有交還予合資格申索人的骨灰交付署長。該等骨灰已交付往食物環境衞生署(下稱「食環署」)轄下的臨時骨灰存放設施作暫時存放。

有關資料如下:
骨灰安置所 1 骨灰安置所 2
骨灰安置所名稱 沒有名稱 蓬萊閬苑
骨灰安置所地址 九龍紅磡馬頭圍道21號義達工業大廈C座4字樓31室 新界大埔半山洲15號(丈量約份第21約地段506及507)
骨灰處理者發出「展開骨灰處置通告」的日期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6月25日
「場內申索期間」的日期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 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
最後一批骨灰交付往食環署臨時骨灰存放設施的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12月29日
食環署臨時骨灰存放設施的地址 新界葵涌永孝街13號

上述骨灰現已在食環署轄下的臨時骨灰存放設施作暫時存放。署長會在上述最後一批骨灰交付往食環署臨時骨灰存放設施的日期起計的24個月屆滿日(即2023年11月16日(沒有名稱的骨灰安置所) 及2023年12月29日(蓬萊閬苑))後,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附表5第15(1)條以署長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置仍未獲合資格人士領取的骨灰及其容器及置於其內的物品(如有的話) (下稱“相關物品”)。

如任何人士欲領回有關骨灰及/或相關物品,請致電2892 2731食環署私營骨灰安置所執法組以作安排,否則署長將按其認為合適的任何方式,處置該等骨灰及/或相關物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