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門的披露記錄簡述根據《公開資料守則》(下稱《守則》)索取及發放的資料的性質。披露記錄將會每季更新。

任何公眾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記錄內載列的任何資料,應向本部門的公開資料主任提出索取資料要求。有關要求會根據《守則》處理。

2016年4月至6月

參考編號 索取及發放的資料
2016 Q2-1 有關食物製造廠牌照及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的資料
2016 Q2-2 有關持牌餐廳數目的資料
2016 Q2-3 有關普通食肆牌照的資料
2016 Q2-4 有關外判廢物收集服務的資料
2016 Q2-5 有關持牌小販管理、衞生督察一般職責及火葬場工作的資料
2016 Q2-6 有關紅磡市立殯儀館提供服務權利公開招標文件的資料
2016 Q2-7 有關衞生督察職系及小販管理主任職系的人手編制數據資料(截至2016年5月1日)

注意: 披露記錄並不包括以下索取資料要求:個別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資料或與其有關的投訴個案的資料;索取已公布的資料;及索取可透過收費服務取得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