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車公誕市場獲許可人:

2025年所有農曆年宵市場及車公誕市場場地已有照明設施。除電力燈具外,獲許可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工照明設施。獲許可人可使用蓄電池為攤位供電。

為確保車公誕市場獲足夠電力供應,乾貨攤位的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與機電工程署加強合作,並會委聘指定的註冊電業承辦商(“電業承辦商")提供額外的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如獲許可人需要額外的照明設施或電力供應,便須自費向食環署租用。

為確保穩定電力供應並符合法例的要求和有關的安全標準,額外的照明設施或電力供應申請程序會實施以下安排,如獲許可人需要額外的照明設施或電力供應,獲許可人或獲許可人的授權代表必須到附件一所載的申請地點遞交申請及即時繳付所需款項。

申請須知

申請期

  1. 食環署會按你申請的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項目,按附件二的價目表向你收取所需的租用費。
  2. 請獲許可人或獲許可人的授權代表(連同已填妥的申請書及/或簽妥的授權書)可於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至下午4時30分)期間,到荔枝角政府合署禮堂(地址:九龍荔枝角荔灣道19號二樓)為每個攤位提交申請,並可以正價繳交所需租用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的款項。於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至2024年12月13日(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至下午4時30分)期間,則需要到車公誕市場場地所屬的辦事處為每個攤位提交申請,並可用正價繳交所需租用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的款項(辦公室的開放時間請參閱附件一)。
  3. 獲許可人或獲許可人的授權代表(連同已填妥的申請書及/或簽妥的授權書)也可於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8日(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至下午4時30分)或2025年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至下午4時30分)期間,到車公誕市場場地所屬的辦事處為每個攤位提交申請及繳交所需租用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的款項(各辦公室的開放時間請參閱附件一)。
  4. 獲許可人或獲許可人的授權代表於2025年1月期間申請及繳交所需租用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的款項,食環署將會收取額外費用。
  5. 如獲許可人在2025年1月25日(星期六)中午12時正(指定限期)前已完成搭建攤位,並通知食環署代表。在一般情況下,食環署會在接獲你的通知後,可確保在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上午9時正前按你繳交的費用提供所需的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
  6. 如獲許可人未能在指定限期內完成搭建攤位,食環署會在接獲你的通知後按實際情況在2025年1月26日晚上6時前為所有在2025年1月25日下午11時59分已完成搭建並已通知食環署的攤位提供所需的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
  7. 食環署只會在獲許可人完成搭建攤位(無需搭建攤位除外)及/或已向食環署繳付所需租用費後,為申請攤位提供所需的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
  8. 每個攤位只需遞交一次申請。

付款方法

以現金、本票、支票、易辦事(EPS)或轉數快(FPS)繳付

其他注意事項

  1. 任可人在進行任何事務往來時,均不得向食環署職員或註冊電業承辦商員工提供任何利益。
  2. 一經確定每個攤位租用所需的服務後,將不得更改、轉移或轉讓至其他攤位或取消,所有已繳付之費用不設退款。
  3. 獲許可人在遞交申請及繳付所需租用費後,可按需要在每個攤位增加租用照明設施及電力供應服務。
  4. 如獲許可人未能在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遞交申請及繳付所需租用費,可於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至1月28日(星期二)到年宵市場場地所屬的辦事處申請(詳情請參閱附件一),唯所要求提供的服務會按實際情況提供。
  5. 2025年1月25日(星期六)將會加開及延長辦公時間處理申請。
  6. 如獲許可人已向食環署提供有效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食環署可能會向獲許可人發出手機短訊適時通知有關電力申請進度事宜。請注意:食環署不會發送帶有連結網址的短訊。
  7. 如獲許可人以支票付款,而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食環署有權即時暫停向有關攤位提供照明設施及/或電力供應,直至獲許可人清繳所需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