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食物業處所持牌人∕負責人: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
有關餐飲處所的最新指示

食物及衞生局(食衞局)局長相繼在2022年2月21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疫苗通行證規例)發出指示,及在2022年2月23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發出最新指示。詳情請參閱附件一附件二


第599L章在餐飲處所實施疫苗通行證的規定

由2022年2月24日起,政府在所有餐飲處所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新規定。餐飲業務負責人須仔細閱讀附件一有關安排,嚴格遵從以下規定及指示:

  1. 除非因醫學原因獲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否則12歲或以上顧客進入餐飲處所前必須已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餐飲處所負責人須使用由政府開發並更新到最新版本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掃瞄顧客疫苗接種紀錄或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二維碼,及將紀錄保存31天,以確保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如該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沒有二維碼,或該顧客為沒有成人陪同的12歲以下兒童,餐飲處所負責人須要求該人士以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食物環境衞生署「疫苗通行證」專題網站內的指明表格申報,收集該人士的姓名、電話號碼及進入處所的日期及時間,並將紀錄保存31天;
  2. 就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處所負責人須收集並保存該些員工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並在獲授權人員要求時出示以供檢查;
  3. 上述(i)及(ii)的紀錄須在獲授權人員要求時,提交予獲授權人員或將儲存的紀錄上傳至政府指明的資訊系統;及
  4. 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在處所的每一個入口,或於接近每一個入口的顯明位置展示「主動查核」處所指明格式的指示(附件三)。


第599F章在餐飲處所實施的最新規定及限制

由2022年2月24日起,餐飲處所不再有以往的分類,即在指明期間,除酒吧或酒館另有規定外,餐飲處所只有一種運作模式。根據第599L章發出的疫苗通行證指示(疫苗通行證指示)及第599F章發出有關餐飲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有關指示及指明由2022年2月24日零時零分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2022年3月9日(指明期間):

  1. 須遵從/符合根據疫苗通行證指示中適用於餐飲處所的要求;
  2. 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除非因醫學原因獲發豁免證明書,否則須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如有涉及餐飲處所運作的員工在2022年2月24日當天仍未接種兩劑新冠疫苗,但已接種一劑新冠疫苗,相關處所負責人須:
    • 確保該等員工已預約在2022年3月30日或之前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並確保有關員工保留上述預約紀錄;及
    • 安排該等員工自2022年2月24日起每7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以及確保該等員工在2022年3月3日及其後的每個7天期間完結前取得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及保留每次的電話短訊紀錄31天;
  3. 確保全部顧客必須已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
  4. 確保所有顧客(只購買外賣的顧客除外)在進入處所前利用其手機/其他流動裝置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
  5. 下午6時後不設堂食;
  6. 每枱人數上限為兩人,顧客數目上限為100%;
  7. 所有餐飲處所均不得舉行宴會;
  8. 若仍未能在2022年2月24日或以前完成在本署指定網頁申報其處所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至少6次或已按實際情況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 (高效顆粒空氣過濾(HEPA)結合紫外線C技術 (UV-C) 設備 或 HEPA 設備或 UV-C 設備)的資料,該餐飲處所必須關閉,直至完成有關登記並獲本署確認其登記有效;
  9. 繼續維持其他就餐飲業務的規定及限制,包括離開餐桌時不得飲食並必須佩戴口罩;及
  10. 如餐飲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3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為期三天、七天或十四天不等。


新版本「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

「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已作出相應更新,相關處所負責人須更新該流動應用程式至最新版本(Android流動裝置及iOS流動裝置4.1.0或以上版本),以掃瞄顧客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二維碼。

專題網頁

本署「疫苗通行證」(前稱「疫苗氣泡」)專題網頁有關餐飲處所的運作模式、顧客須知海報、相關表格的範本,以及常見的問題等資料均已更新,詳情請瀏覽本署的專題網頁(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_FP.html)。

餐飲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須同心協力、持之以恆,時刻遵守各項最新指引,這點至為重要。本署會對罔顧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及環境衞生法例和食物安全的人士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全城起動,快打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