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尽快为先人进行火葬服务
市民若因个别理由,需尽快为已逝世的亲人进行火葬,可向食物环境卫生署(本署)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作个别审批,审批原则为逝者亲友无法在按正常预订程序编配的火化时段(长洲火葬场除外)出席丧礼。
申请人可亲自或联同持牌殓葬商的职员(职员需带备其公司的图章)前往港岛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地址:香港跑马地黄泥涌道一号J)或长沙湾火葬预订办事处(地址:九龙长沙湾政府合署1楼)办理,手续如下:
- 填妥申请表格,该表格必须盖有持牌殓葬商的图章;
- 出示卫生署发出的火葬令或火葬许可证正本;及
- 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举例如下):
- 申请人离港的有效机票;或
- 申请人的受雇公司/就读学校信件,证明亲属必须于经正常程序预订的火化时段前离港;或
- 申请人的有效旅游签证文件;或
- 申请人的结婚/医疗排期文件;或
- 提供其他特殊理由的证明文件。
本署每天会在哥连臣角火葬场,提供由申请日翌日起计两个工作天内的特快火化时段,时间为下午3时30分或3时45分,数量须视乎火化炉的维修情况而定,每日最多为四节火化时段。申请人不可选择特快火化时段的火化日期,本署会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按次序编配特快火化时段。如当日的特快火化时段已全数被预订,本署会编配后一天的特快火化时段,如此类推。申请人如未能提供所需资料/文件,须说明原因,否则申请将不会处理。
申请有关服务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 : | 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2时至4时 |
星期六 | : | 上午9时至中午12时 |
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 : | 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