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门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22年1月至3月
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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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Q1-1 | 有关食环署于2014年至 2021年期间就违例弃置建筑废物执法的资料 |
2022 Q1-2 | 有关食环署按《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执法的资料 |
2022 Q1-3 | 有关食环署安装网络摄录机监察卫生黑点的资料 |
2022 Q1-4 | 2021年9月至 12月期间申请食肆牌照的宗数 |
2022 Q1-5 | 有关临时公众娱乐场所牌照的资料 |
2022 Q1-6 | 有关2018年至2021年期间食环署空置街巿摊档公开竞投的资料 |
2022 Q1-7 | 有关食环署公厕安装感应器点算使用人次的资料 |
2022 Q1-8 | 有关食环署公众街市摊档展示海报的资料 |
2022 Q1-9 | 有关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食环署职员报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的数字 |
注意: 披露记录并不包括以下索取资料要求:个别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资料或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索取已公布的资料;及索取可透过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