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封闭旺角一无牌食肆(附图)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获法庭颁布封闭令,封闭旺角一间持续无牌经营的食物业处所。

店铺名为「乐园潮州粉面」,位于花园街33号地下。该店铺今年六月至今,八次被检控无牌经营食物业,其中两宗已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四千六百八十元。其余的检控仍有待聆讯。

食环署发言人说:「鉴于该店铺持续无牌经营,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食环署遂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28B条向法庭申请封闭令。本署人员今日已根据法例,将封闭令的文本张贴于该处所的显眼处,封闭令将于之后的第八天(十二月二十七日)开始时开始生效。食环署会继续严厉打击无牌食肆,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根据《食物业规例》,任何人无牌经营食物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另加每天罚款九百元。

发言人表示,食环署已将持牌食肆的名单上载部门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此外,持牌食肆亦必须将牌照及牌照告示展示在处所的显眼处,以资识别。市民可从上述途径分辨处所是否持有食肆牌照。如发现有无牌食肆,市民可致电1823举报。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02分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获法庭颁布封闭令,封闭旺角一间持续无牌经营的食物业处所──「乐园潮州粉面」。图示食环署人员将封闭令的文本张贴于该店铺的当眼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