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二○二三年分阶段生效
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十九日)表示,《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已于上周三(七月十四日)获立法会通过,以加强规管工业生产的反式脂肪、霉菌毒素等食物内有害物质。其中《修订规例》将「部分氢化油」(即工业生产的反式脂肪酸的主要来源)列为食物中的违禁物质,相关条文将于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生效;而订明在食物中其他有害物质的最高含量的相关条文,则一律于二○二三年六月一日生效。
发言人表示:「配合世界卫生组织(世卫)提出至二○二三年从全球食品供应中消除工业生产的反式脂肪酸的目标,并按照政府于二○一八年公布的《迈向2025:香港非传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动计划》(《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其中一个主要措施,我们已透过立法方式,在《修订规例》订明在本港食品供应中禁止『部分氢化油』,从源头消除工业生产的反式脂肪酸的来源,保障市民健康。有关生效日期定于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可让食物业界有充足的时间为新规定作好准备,同时亦能全面达到世卫和本港《行动方案》定下的目标。」
发言人续说:「政府与《修订规例》一并提出的《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修订)规例》亦已同时获立法会通过,规定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氢化油(例如完全氢化油)必须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应标示。是项修订可与国际间现行标准和做法保持一致,而生效日期亦会与禁止『部分氢化油』的条文看齐,即为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修订规例》亦更新和加强规管食物中三类霉菌毒素,即黄曲霉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又称呕吐毒素)及棒曲霉素;以及订定或更新五种其他有害物质,即苯并[a]芘、缩水甘油脂肪酸酯、三聚氰胺、氯丙二醇及芥酸在食用油脂、调味品和拟供婴儿食用的配方产品中的最高含量。参考过往相关法例修订 的安排,并考虑到当前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的经营环境,这些物质在食物中最高含量的生效日期已一律定于二○二三年六月一日,务求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早落实《修订规例》的相关条文,加强保障本港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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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