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一名男子因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被判缓刑监禁

一名男子因妨碍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今日(六月十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九日,缓刑十八个月。

案发于去年五月十七日,食环署人员巡查赤鱲角一个建筑地盘时发现积水有疑似蚊幼虫,在采集样本期间遭被告阻挠。

食环署发言人说:「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是不当行为,违法者更须负上法律责任。市民应与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充分合作。」
 

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

最近修订日期: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