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调查怀疑违反《食物安全命令》日本进口水产品和水果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月二十日)公布,中心检查日本进口食品时,发现当中有来自受管制县份的水产品和水果,怀疑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命令》),涉事产品已被中心封存,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检查相关批次日本进口食品的食物标签时,发现一包在《命令》发出后在宫城县制造、加工和包装的冷冻带子,以及一包来自千叶县的无花果并无附有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怀疑有关进口商违反相关《命令》。」
根据该《命令》,凡源自日本东京、福岛、茨城、宫城、千叶、群马、栃木、新舄、长野和埼玉十个都/县,并在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后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输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 另外,源自福岛县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奶类饮品及奶粉均禁止入口。至于从日本茨城、栃木、千叶及群马县进口的这些食品,则必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发出的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指引限值及适宜供人食用,才可进口。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