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就食物标籤违规情况采取突击执法行动(附图)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二十一日)表示,中心于六月十九日就预先包装食品标籤的违规情况采取突击行动。行动中,中心人员发现一网购平台的提货点出售不符合香港食物标籤法例的预先包装食品,涉嫌违反《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第132W章)(《规例》)的规定。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向有关代购商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

中心发言人表示,中心会继续监察和确保在香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品(包括网购平台出售的食品)符合食物安全及标籤法例的规定。

根据《规例》,除非获得《规例》附表四和六的豁免或另有特别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依照《规例》所订明的方式加上标记及标籤。任何人为出售而宣传、售卖或为供出售而制造并无按照《规例》加上标记或标籤的预先包装食物,即属犯罪,一经定罪,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提醒市民在购买受限制出售的食物时,应光顾持牌食物业处所或持有相关许可证的网上商店。网购食物时,应留意潜在的食物安全风险。中心已就网购及配送食品杂货为食物业和消费者制备建议,详情可浏览中心网页(www.cfs.gov.hk/sc_chi/food_leg/guidelines_Online_Grocery_Trade_c.pdf)。

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