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在鱼露花甲样本检出过量副溶血性弧菌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五日)表示,中心正积极跟进涉及鱼露花甲的食物中毒个案,包括派员到涉事食肆,并在该处抽取的一个鱼露花甲样本检出含过量副溶血性弧菌,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早前接获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通报后,随即派员到位于旺角怀疑涉事的食肆进行调查,并抽取一个鱼露花甲样本送到化验所化验,结果显示,该样本每克含一百四十万个副溶血性弧菌。根据《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即食食品每克含超过一千个副溶血性弧菌即属不满意。」
中心已知会有关食肆上述违规事项,该食肆已按中心指示停售及弃置相关食品。中心亦已向食肆负责人和员工作出食物安全和卫生教育,并要求该食肆检视和改善生产流程及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说:「副溶血性弧菌是一种常见并可引起食物中毒的细菌,天然存在于海水中,并常见于海产。由这种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通常与进食未经彻底煮熟或生的海产(尤其是贝壳类海产),或于配制时处理不当而受细菌污染的食物有关。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常见的症状包括腹泻、呕吐、轻微发烧及腹痛,通常于进食受污染的食物后一至两天出现。患者通常可于数天内康复,但幼童、长者、孕妇和免疫力较低的人士较易出现严重症状。」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及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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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