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食环署就九龙湾一间无牌食物业处所获颁封闭令(附图)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一月十五日)获法庭颁布封闭令,封闭九龙湾一间持续经营无牌食物业的处所。

有关处所位于常悦道19号福康工业大厦地下1B2号铺。该处所自二○一九年起无牌经营食肆,针对其违规情况,食环署至今共提出七十六宗检控。

食环署发言人说:「食环署一直就该食肆的严重违规情况采取严厉执管行动,惟该食肆仍然持续无牌经营,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食环署遂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向法庭申请封闭令,封闭相关处所,以彻底终止其违规情况。本署人员今日已根据法例,将封闭令的文本张贴于相关处所的显眼处,封闭令将于之后的第八天(一月二十三日)开始时开始生效。」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除非获食环署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或停留在已封处所中,否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另加每天罚款一千七百五十元。

发言人表明,食环署会继续严厉打击无牌食物业处所,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呼籲经营者切勿以身试法,市民也不应光顾这些处所。

持牌食物业处所必须在处所的显眼处展示其牌照及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list_licensed_premises.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如发现无牌食物业处所,市民可致电食环署热线2868 0000举报。

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一月十五日)获法庭颁布封闭令,封闭九龙湾一间持续经营无牌食物业的处所。食环署人员今日已根据法例,将封闭令的文本张贴于相关处所的显眼处,封闭令将于之后的第八天(一月二十三日)开始时开始生效。

最近修订日期: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