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现正接受合资格的持牌固定摊位小贩及流动小贩申请一次性港币5,000元的资助。申请期及办法如下︰

申请期: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 至
2020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五时止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持有由食环署署长根据《小贩规例》(第132AI章)于2020年2月14日或之前签发的有效固定摊位小贩牌照或流动小贩牌照(「小贩牌照」),并于获批时有关小贩牌照仍然有效。

是次资助计划并不适用于「2019年重新编配空置固定小贩摊位并签发新牌照」计划下获新签发小贩牌照的人士。

索取申请表格

申请人可在接受申请期内于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作网上申请,也可以在网页下载申请表格,或在办公时间内亲临食环署各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或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索取申请表格。

申请办法

填写及递交表格须知

填写申请表格前应详阅申请表格中的内容、申请条件、递交表格须知及其他须注意事项。

递交表格

填妥申请表格后,申请人可于接受申请期内经以下方式递交 –

  1. 不论是固定摊位小贩牌照或流动小贩牌照持牌人,均可于网上递交申请;
  2. 持有有效固定摊位小贩牌照的持牌人或新界区持牌流动小贩亦可以邮递方式/亲身递交已填妥的表格至其牌照所属的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办理申请;以及
  3. 港岛区及九龙区的持牌流动小贩亦可以邮递方式/亲身分别递交表格至港岛及离岛区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或九龙区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办理申请。

    各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的开放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六时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的开放时间如下(港岛区及九龙区的持牌流动小贩适用):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二时至四时三十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港岛及离岛区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 九龙区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25号骆克道市政大厦8楼
    电话号码::2879 5696
    九龙钦州街西87号食物环境卫生署南昌办事处
    暨车房3楼301室
    电话号码:2309 2086

    每人只限递交一份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内提供个人资料与否,纯属自愿性质。如申请人没有使用指定表格、逾期递交申请、申请资料不全、提供不正确资料或重复申请,其申请将不被接接纳。

    申请人必须在2020年5月4日下午五时正前递交。若以邮递方式申请,将以邮戳日期为准。

处理申请

除了网上递交的申请会透过电脑系统自动回复认收申请外,食环署在一般情况下会在接获申请后七个工作天内向申请人发出确认申请通知。无论以邮寄、亲身或网上递交申请表格,食环署在接获申请后,均会以申请人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以手机短讯认收及通知有关申请编号,并在有需要时可尽快联络申请人。如未能提供本地流动电话号码,申请人将不会接获确认申请通知及其申请编号。申请人必须填写本地流动电话号码。

每一位合资格的持牌小贩经审批后,可获得一次性港币5,000元的资助。申请获得批准后,食环署会根据有关小贩牌照持有人在食环署记录内的通讯地址,以划线支票发放资助并将支票寄往该地址。

其他须注意事项

索取或递交申请表格,均无须缴付任何费用。

食环署并无委讬任何机构/人士代为接收/处理申请或就办理申请提供协助。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的规定,任何人士在与政府人员履行公职有关的情况下向政府人员提供利益,即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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