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带备所需文件及费用,由持牌殓葬商的代表陪同,于办公时间内(平日上午九时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卅分及下午二时至四时卅分,星期六上午九时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卅分)到火葬预订联合办事处办理申请手续*。
本署火葬场的火葬服务*是依照下列程序安排的:
- 申请人必须填妥安排私人火葬申请书,以预订由申请日翌日起计15天内火葬场尚未编配的正常炉期(本署鼓励申请人透过全新网上系统「坟场及火葬场服务平台」(CCSP) 提交申请及预付火葬费用,以缩短于办事处办理手续的时间);「网上火葬申请及预付费用系统」 (OCAPS 2.0) 于2024年10月21日下午六时起停止接受新火葬个案申请。惟现有的申请人或已登记的殓葬商仍可在「网上火葬申请及预付费用系统」(OCAPS 2.0) 系统内检视及/或处理已于2024年10月21日下午六时前缴付火葬费用的申请,直至另行通知。)。
- 若申请人授权持牌殓葬商职员或其他人士代办预订火葬时段,申请人必须填妥及签署安排私人火葬申请书的丙部及庚部,而获授权人则须在丙部签署。持牌殓葬商则须在戊部签署及盖上其印章。
- 在递交申请表时,须出示先人「死亡登记证明书」及「火葬许可证」正本、以及先人、申请人及获授权人的香港身分证/护照的副本以供核实。
- 若申请人并非先人家属(例如朋友),申请人须于申请表的己部填写受托人或家属资料及联络方法,并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以供核实;或先人在港并无亲人,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如未能提供有关资料,须说明原因,否则申请将不获批准。
- 此外,在申请表所填报的资料,均须真确无讹。如所提供的资料经查明失实或作出虚假声明,有关申请将不获批准,如已获批准亦将会被撤回,申请人亦可能须为提供虚假资料或声明负上相关的法律责任。
- 本署会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处理预约火葬申请。
* 由于葵涌火葬场到期更换火化炉及需要进行其他翻新工程,由2024年8月14日起暂停提供火化服务。工程预期于2027年底完成,届时葵涌火葬场可重新投入服务。其间,食物环境卫生署会在其他政府火葬场增加额外的火化时段,以维持服务的整体供应。
火葬场预订办事处:
湾仔皇后大道东 213 号,胡忠大厦 18 楼 (电话号码: 2961 8842)
九龙深水埗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 1 楼 (电话号码: 2150 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