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食物业处所持牌人∕负责人: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
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淨化设备综合清单及指引
政府在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下关于餐饮业务的指明及指示刊宪,以维持现行的社交距离措施,并指明涉及处所运作的员工在完成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后的第14天起,毋须采取所需检测安排[注],并须保留疫苗接种纪录作为已接种疫苗的证明。有关指明及指示由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生效,为期14天,直至四月二十八日。详情请参阅附件一。
[注]就科兴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克尔来福疫苗)及复星医药╱德国药厂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复必泰疫苗),完成疫苗接种一般而言涉及接种两剂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
就曾感染2019 冠状病毒病的人士,接种一剂复必泰新冠疫苗后可获视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就在香港以外地区接种新冠疫苗,并已按当地卫生当局的指引完成接种所需疫苗剂量的人士,会同样被视为已完成相关新冠疫苗的接种。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早前根据规例向餐饮业务发出指示,订明提供堂食的餐饮处所在换气量或空气淨化设备方面须遵守的规定。为协助餐饮业务经营者及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
- 供作出登记的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网上平台自三月十八日启用后,有关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清单的屋宇署网页连结已载于该食环署网上平台;
- 工作小组自四月一日起公布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淨化设备清单并上载至食环署网页后,一直因应提交者的补交资料,不时更新综合清单。截至四月十六日,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淨化设备共有245项;及
- 工作小组在四月十一日公布堂食餐饮处所换气量及空气淨化设备指引,以助业界更易掌握要点及更快跟进安排,从而尽快落实相关规定。
上述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淨化设备综合清单与及指引可在以下食环署网页下载:
工作小组稍后会召开会议。一俟就绪,本署会再另函通知。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