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在2021年2月18日起生效的最新指示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在2021年2月18日起生效的最新指示

致各公众娱乐场所/临时公众娱乐场所持牌人/管理人: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
(第599F章)有关公众娱乐场所的最新指示 

政府在二月十七日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下的指示及指明刊宪,逐步有条件地放宽社交距离措施。有关指示及指明已由二○二一年二月十八日零时零分起生效,为期14天,直至三月三日(指明期间)。公众娱乐场所在符合详列于附件的规定及限制下,可予开放。 

公众娱乐场所管理人除须继续遵守规定如人数及场地限制、佩戴口罩、量度体温、提供消毒洁手液、保持社交距离等,亦须遵守下列两项新增的防疫措施。 

1. 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每14日接受一次病毒检测

公众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必须安排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每14日接受一次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的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以及确保员工在2021年2月25日及其后的每个14天期间完结前取得检测结果的短讯,并在原来智能电话保留每次的短讯记录31天,以供执法人员查核。员工可选择到19间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检测服务接受检测,在首三个月提供给公众娱乐场所员工的服务是免费的。员工亦可于指定邮政局、20个港铁站设置的自动派发机、或医院管理局指定普通科门诊诊所,免费索取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并把样本交回指定样本收集点,员工亦可到指定流动采样站接受检测服务,详情请浏览以下网址: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你们也可自费安排接受由卫生署认可,并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名单见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RTPCR.pdf)。请留意,为符合上述的新增措施,政府不接受前述以外的检测结果,例如快速抗原测试或其他市面上可自行购买的检测包。

2. 确保使用者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或登记其个人资料

公众娱乐场所管理人须确保使用者在进入处所前利用手机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或登记其姓名、联络电话及到访处所的日期及时间,并保留书面或电子记录31天。为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公众娱乐场所管理人须检视有关资料已妥为提供。

未有遵守各项防疫措施的公众娱乐场所,须由执法人员发现后的翌日起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即关闭处所3天、7天或14天不等(见附件第(17)项)。

根据《规例》的要求,有关处所的管理人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遵从在《规例》下发出的指示。本署会加强巡查以确保有关规定及指示得以遵从,在初期的宣传教育工作过后,对违例人士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若公众娱乐场所管理人违反有关《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2021年2月18日

最近修订日期: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