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已煮熟肠类、肉类及其他食品加热)
[适用于合资格申请的处所]

2009年4月27日开始,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接受申请食物制造厂牌照(将已煮熟肠类、肉类及其他食品加热)的申请人可采用快线发牌程序以申请签发暂准牌照,但申请牌照的处所必须在申请人递交牌照申请时已符合下列所有规定:

  1. 处所总楼面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2. 只用电力作为燃料及无使用明火加热食物;
  3. 没有油炸食物活动;
  4. 处所坐落于地面上;及
  5. 无违例建筑工程。

根据快线发牌程序,食环署会接受申请人的符合法定图则规限声明书用作签发暂准牌照的用途。因此,在食环署进行实地视察后,如没有反对意见及毋须将申请转交其他政府部门评核,会于6个工作天内向申请人发出正式牌照及暂准牌照的发牌条件通知书。因此,食环署在处理有关申请及签发暂准食物制造厂牌照(将已煮熟肠类、肉类及其他食品加热)的时间可以减少至14个工作天。

如要采用快线发牌程序,你必须填妥特定的申请表格(FEHB 231)(包括分别夹附于附件I及II的符合政府租契条款声明书及符合法定图则规限声明书),并连同申领牌照处所的拟议平面图则一式三份交往有关的牌照办事处处理。

若你拟申领牌照的处所已符合上述第一段列明的所有规定,你可考虑申请采用快线发牌程序以签发暂准食物制造厂牌照(将已煮熟肠类、肉类及其他食品加热)。但是,请注意:你完全有自由选择是否采用快线发牌程序处理你的牌照申请

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下列食环署的牌照办事处:

港岛及离岛区牌照办事处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 225 号
骆克道市政大厦 8字楼
港岛及离岛区牌照办事处
牌照组助理秘书 (其他牌照)
电话 : 2879 5720
传真 : 2507 2964

九龙区牌照办事处
九龙深水埗基隆街 333 号
北河街市政大厦 4 字楼
九龙区牌照办事处
牌照组助理秘书 (其他牌照)
电话 : 2729 1298
传真 : 2789 0107

新界区牌照办事处
新界大埔乡事会街 8号
大埔综合大楼 4 字楼
新界区牌照办事处
牌照组助理秘书 (其他牌照)
电话 : 3183 9225
传真 : 2606 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