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病媒生物学
白纹伊蚊 (Aedes albopictus)
- 卵的抗旱力很强
- 孑孓在所有类形的细小积水处(树洞、竹洞、空罐、轮呔、地漥等)孳生
- 成蚊在胸背和脚都有白色间条
- 成蚊栖息在树丛不适用
- 成蚊虽喜在室外活动,但亦会飞进室内
- 雌蚊在日间吸食血(高峰期出现于日出后两小时内及日落前两小时内)
- 飞行能力不强(约100米)
- 登革热病的病媒
病媒监察
诱蚊器
自二零零零年起,食物环境卫生署(本署)使用诱蚊产卵器监察伊蚊的成蚊。本署不时检讨监察登革热病媒的工具和方法,并在二零二零年四月起采用新的的诱蚊器取代诱蚊产卵器,以监察登革热病媒伊蚊。诱蚊器的设计简单,是一个约六百毫升的黑色塑胶容器,其内放置一块黏胶板,并设有具小孔及灰色伞顶的黑盖。
诱蚊器指数
为研究白纹伊蚊的分布情况,本署在全港不同地点放置诱蚊器,以监察这些蚊子的滋生情况。计算发现蚊子滋生的诱蚊器所占的百分比,可得出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的数值显示病媒滋生的广泛程度。
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 = |
发现白纹伊蚊成蚊之诱蚊器总数 |
x 100% |
于指定地点收回的诱蚊器之总数 |
计算收集到的白纹伊蚊数目和收回并发现白纹伊蚊成蚊的诱蚊器数目的比率,可得出白纹伊蚊密度指数。
白纹伊蚊密度指数 = |
收集到的白纹伊蚊成蚊之总数 |
于指定地点收回并发现白纹伊蚊成蚊的诱蚊器之总数 |
监察范围
现时,本署在社区共选定64个监察地区,以监察病媒和计算下列四种不同的指数:
- 分区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分区诱蚊器指数);
- 分区白纹伊蚊密度指数(分区密度指数);
- 每月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每月诱蚊器指数);以及
- 每月白纹伊蚊密度指数(每月密度指数)。
分区诱蚊器指数和分区密度指数分别显示指定监察地区内伊蚊分布的广泛程度和密度,而每月诱蚊器指数和每月密度指数分别以该月内所有分区诱蚊器指数和分区密度指数的总和来计算,反映白纹伊蚊在本港滋生的整体情况。
除上述社区监察地区外,本署亦在各主要港口地区进行白纹伊蚊调查,以计算下列两组不同的指数:
- 港口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港口每月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港口诱蚊器指数∕港口每月诱蚊器指数);以及
- 港口白纹伊蚊密度指数∕港口每月白纹伊蚊密度指数(港口密度指数∕港口每月密度指数)。
港口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港口诱蚊器指数)显示在指定港口地区组别伊蚊分布的广泛程度,而港口每月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港口每月诱蚊器指数)以该月内所有港口诱蚊器指数的总和来计算,反映白纹伊蚊在港口地区滋生的整体情况。至于港口白纹伊蚊密度指数(港口密度指数),则显示在指定港口地区组别发现蚊子滋生的诱蚊器内白纹伊蚊的密度,而港口每月白纹伊蚊密度指数(港口每月密度指数) 以该月内所有港口密度指数的总和来计算,反映在侦测到伊蚊活动的港口地区内白纹伊蚊的整体密度。
诱蚊器只监察伊蚊在监察地区内的活动情况,并不能监察其他品种的蚊子(例如库蚊、按蚊)的活动。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反映个别地区在两星期的监察期内伊蚊分布的广泛程度,而白纹伊蚊密度指数则反映个别监察地区在两星期的监察期内白纹伊蚊的密度。负责策划和进行防治蚊患工作的人士和机构除可参考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及密度指数外,亦应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蚊患调查结果和蚊患报告)。
监察机制
在监察地区放置诱蚊器,监察期为两星期。在监察期间,本署每周会收集诱蚊器一次。第一星期监察期完结后,本署会收回所有诱蚊器,并在相同地点放置另一批诱蚊器以进行第二星期监察。本署会立刻检视收回的诱蚊器内的黏胶板上是否有伊蚊成蚊,以计算诱蚊器指数(第一阶段)和密度指数(第一阶段)。第二星期的监察期完结后,本署会收回所有诱蚊器,并即时检视黏胶板上是否有伊蚊成蚊。本署会结合两个星期的监察数据,从而计算分区诱蚊器指数和分区密度指数。
本署获取有关数字后,会将各阶段的诱蚊器指数和密度指数通报各区环境卫生办事处及有关政府部门,以便即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蚊灭蚊措施。为了让公众人士更快得到白纹伊蚊诱蚊器最新的监察数据,我们会在本署网页公布各监察地区的阶段性指数。这样市民便可尽早采取相应的防治蚊患措施,防止登革热传播。
每个监察地区的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和密度指数分两个阶段公布。第一阶段指数为阶段性指数,而第二阶段指数为该监察地区在该月份的分区诱蚊器指数和分区密度指数。
第一阶段诱蚊器指数 = |
第一个星期发现白纹伊蚊成蚊之诱蚊器数目 |
x 100% |
第一个星期于指定地点收回的诱蚊器之数目 |
分区诱蚊器指数 = |
两个星期发现白纹伊蚊成蚊之诱蚊器总数 |
x 100% |
两个星期于指定地点收回的诱蚊器之总数 |
第一阶段密度指数 = |
第一个星期收集到的白纹伊蚊成蚊之数目 |
第一个星期于指定地点收回并发现白纹伊蚊成蚊的诱蚊器之数目 |
分区密度指数 = |
两个星期收集到的白纹伊蚊成蚊之总数 |
两个星期于指定地点收回并发现白纹伊蚊成蚊的诱蚊器之总数 |
指数级别
诱蚊器指数
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分四级,反映不同程度的白纹伊蚊分布情况。一级(指数低于百分之五)表示监察地区内白纹伊蚊的分布情况并不广泛。二级(指数为百分之五或以上但低于百分之二十)表示监察地区内白纹伊蚊的分布情况颇为广泛。三级(指数为百分之二十或以上但低于百分之四十)表示监察地区内白纹伊蚊的分布情况广泛。四级(指数为百分之四十或以上)表示监察地区内白纹伊蚊的分布情况非常广泛。本署会因应不同情况,采取具体的防控措施。此外,各屋邨、医院、学校、地盘及其他场地或物业的管理公司亦须采取具体措施,在其管辖地方防治蚊患。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的四个级别,以及管理者须采取的防治措施见下表:
级别 | 白纹伊蚊诱蚊器指数 | 防治措施 |
---|---|---|
一级 | < 5% (白纹伊蚊分布并不广泛) |
|
二级 | 5% 至 < 20% (白纹伊蚊分布颇为广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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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20% 至 < 40% (白纹伊蚊分布广泛) |
|
四级 | ≥ 40% (白纹伊蚊分布非常广泛) |
为此,食环署在二零一一年四月设立了一个为屋苑、住宅楼宇及地盘而设的通报机制,在分区指数达至警戒级别,即20%或以上时,立即通知该区内参与通报机制的屋苑、住宅楼宇及地盘等。食环署亦会同时派发特别设计的通告,以供在适当地方张贴,使居民和有关人士留意此情况。这些通告旨在提醒市民须因应有关的分区指数采取预防登革热的措施。有关通告须持续张贴于屋苑、住宅楼宇及地盘,直至本署另行通知为止。
密度指数
自二零二零年四月起,本署采用诱蚊器监察登革热病媒伊蚊。除诱蚊器指数外,亦会得出密度指数,密度指数为每个捕获白纹伊蚊的诱蚊器所发现的平均蚊子数目,而密度指数最小值为 1。
而白纹伊蚊密度指数分三级,反映不同程度的整体密度。一级 (指数为1至1.5) 表示监察地区内在发现有白纹伊蚊的诱蚊器内收集到白纹伊蚊的数量并不多。二级(指数为1.6至2.4) 表示监察地区内在发现有白纹伊蚊的诱蚊器收集到白纹伊蚊的数量稍多。三级(指数为2.5或以上)表示监察地区内在发现有白纹伊蚊的诱蚊器收集到白纹伊蚊的数量较多。本署会因应不同情况,采取具体的防控措施。此外,各屋邨、医院、学校、地盘及其他场地或物业的管理公司亦须采取具体措施,在其管辖地方防治蚊患。白纹伊蚊密度指数的三个级别,以及管理者须采取的防治措施见下表:
级别 | 白纹伊蚊密度指数 | 防治措施 |
---|---|---|
一级 |
1 至 1.5 |
|
二级 |
1.6 至 2.4 |
|
三级 |
2.5 或以上 |
|
市民应先参考诱蚊器指数的“应采取的行动”。如果两个指数的水平相若,“应采取的行动”也类同。如受监察地区的诱蚊器指数较低,例如第一级或第二级,但密度指数级别较高,如属第三级,便应采取相应诱蚊器指数级别的行动,及同时在蚊子密度高的地点,进行雾化处理等。
预防措施
防治蚊患忠告
白纹伊蚊遍布香港的市区和郊区。滋生蚊子的地方,既可以是空罐、午餐饭盒、弃置的轮胎、淤塞的排水明渠、容器等人造盛器,也可以是天然存在的树洞、竹树的残段和叶腋。
杀灭蚊幼虫
预防胜于治疗。由于蚊子必须在水中产卵,消灭其于生长的阶段,更为有效。倘若无法接近或暂时难以清除蚊的滋生源头或可能滋生地,才须施用除害剂以杀灭蚊的幼虫。以除害剂杀灭蚊的幼虫时,须注意以下各点:
- 须直接向积水用蚊油或杀幼虫剂(例如双硫磷、杆菌属亚种苏云金杆菌等),按照标籤上所列明的剂量。
- 使用较高浓度的杀幼虫剂或过量的蚊油,并不会增加杀幼虫剂或蚊油的效力。
- 所使用的除害剂必须已向渔农自然护理署注册。
- 视乎个别杀幼虫剂的效力,在有积水的地方每星期施用杀幼虫剂,直至积水清除为止。
- 倘积水表面仍有蚊油,便不须再次施用。
- 施用除害剂的人员在施用除害剂时,须穿戴保护衣物(包括面罩和胶手套)。
杀灭成蚊
消灭成蚊较消灭幼虫更为困难。成蚊通常离开滋生的地方,藏身在隐蔽之处。杀灭成蚊时,须注意下列各点:
- 按照家用除害剂标籤上指示的剂量,向成蚊施用除害剂,藉此杀灭成蚊。
- 可使用喷雾、液体喷雾、烟薰(传统蚊香)或汽化(电蚊片∕灭蚊水)式的除害剂。
- 不要将除害剂喷向运作中的电器或火焰,以免发生爆炸。
- 要有效地用喷雾和液体喷雾式除害剂杀灭成蚊,须将除害剂直接喷向成蚊。
- 无须向蚊子喷射过量除害剂。
- 在可能给蚊子飞进室内的入口(例如窗户)的附近摆放蚊香和电蚊片∕灭蚊水。
- 使用除害剂时要小心确保空气流通。
- 避免因使用蚊香而引起火警。
预防成蚊
成蚊叮人吸血以产卵。为防止被成蚊叮咬,须注意下列各点:
- 在门窗安装防蚊网。
- 前往户外地方应穿着长袖衫和长裤。
- 倘室内并无空气调节,应使用蚊帐。
- 按标籤指示在衣服或皮肤上施用驱蚊剂,以免蚊子叮咬。
- 有些人对驱蚊剂敏感,宜将小剂量涂抹在一小部分皮肤上,测试有否任何过敏反应,然后才使用驱蚊剂。
注:当使用除害剂时,必须阅读及遵循标籤上的指示。此外,亦请参阅由渔农自然护理署印制的《安全使用家居除害剂》传单,以获取更多资料(电话:2150 7010,传真:2314 2622,电邮:afcdenq@afcd.gov.hk,网站:http://www.afcd.gov.hk)。市民也可致电食物环境卫生署的热线电话2868 0000,以获取更多有关防治蚊患的资料。
蚊患防治的备注
防治蚊患应采用综合虫鼠管理方法。清除静止或∕及流速慢的水,是防治蚊患的最有效方法。使用包括杀虫剂等化学物品杀灭蚊子幼虫,只是最后选择及短期的解决办法。至于空间喷洒法,即以杀虫剂喷洒消灭成蚊,也只应在有迫切需要减少成蚊数目,例如防止由蚊子传播的疾病散播时才使用。市民在选择防治蚊患的方法时,必须顾及对生态的影响。
给市民的意见
市民宜:
- 收拾处所,并检查处所内是否有容器积水;
- 清除所有多余积水,并消除一切渗漏源头;
- 至少每星期更换花瓶和盆栽垫盘里的水一次,以防蚊虫滋生。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垫盘;
- 盖好所有盛水容器,以防成蚊接触水面;
- 妥善处置能载水的物品,例如空饭盒、空罐和轮胎;
- 停止在晨运径或政府土地旁贮水作灌溉用途;
- 在车房防撞轮胎上刺穿几个大孔,以防蓄水,或改在停车位标上记号,以防碰撞。
- 与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分区防治虫鼠办事处或防治虫鼠事务谘询组联络,或与灭虫公司联络,要求协助防治蚊虫。
灭蚊措施
- 冬季防治蚊虫措施
- 登革热的预防 (给屋邨的建议)
- 登革热的预防 (给学校的建议)
- 登革热的预防 (给社会服务院舍的建议)
- 登革热的预防 (给郊游人士的建议)
- 灭蚊措施 - 给建筑地盘的建议
- 灭蚊措施 - 给医院的建议
- 灭蚊措施 - 给港口场所的建议
- 灭蚊措施 - 给渡轮船主/ 船员的建议
- 灭蚊措施 - 给家居的建议 (中文 / 英文 / 泰文 / 斯里兰卡文 / 印尼文 / 日本文 / 巴基斯坦文 / 菲律宾文 / 尼泊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