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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

如何阅读食物标籤

《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规定,食物制造商或包装商须在产品加上标籤,以订明的划一方式清楚列明产品的资料。除非获得规例豁免或另有特别规定,否则预先包装食物的标籤须以中文或英文或中英文列出下列资料:

  1. 食物名称

    列明食物的准确名称,以便消费者知道食物的性质和类别。

  2. 食物配料表

    1. 各种配料应按重量或体积,由大至小依次序列明。
    2. 食物如含有添加剂,标籤上须写明添加剂的专有名称(例如二氧化硫)或所属类别(例如防腐剂),或两者都列明。
  3. 食物保质期

    标籤上须根据情况以"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 或"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 字句标示日期,让消费者知道食物的保质期。

  4. 特别贮存方式或使用规定说明

    假如预先包装食物有特别的贮存方式或使用规定,标籤上须加以说明(例如食物须存放在摄氏4度或以下)。

  5. 制造商或包装商的名称及地址

    标籤上须列明制造商或包装商的全名及详细地址,或按照《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规定的其他方式列明。

  6. 食物的数量、重量或体积

    预先包装食物的标籤上须列明食物的数量、淨重或淨体积。

备注:假如预先包装食物的标籤上有中文和英文资料,食物名称和配料表须以中英文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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