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1.1 目的
食物环境卫生署的《食物卫生守则》(下称"守则")的初版编制摘要版,简述守则的内容,方便从事食物业的人士迅速查阅所需资料。不过,摘要版并非用以取代守则的全文。业界人士如要遵守守则内的所有建议和指引,必须参考守则的全文。
1.2 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根据《食物业规例》、《奶业规例》及《冰冻甜点规例》必须领牌的所有食物业处所,包括但不限于:
- 食肆;
- 工厂食堂;
- 食物制造厂;
- 奶品厂;
- 冰冻甜点制造厂;
- 烧味及卤味店;
- 新鲜粮食店;
- 冻房;以及
- 综合食物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