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於公眾墳場金塔位加葬骨灰 *

申請人須親自前往食物環境衞生署位於紅磡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辦理,並:

  1. 出示加葬先人的灰紙或火化證明書,填寫加葬骨灰金塔位的先人資料,交回櫃位職員;
  2. 於資料經核實後,填寫申請表格及提供與先人關係的證明文件。如未能出示,則須在上述辦事處宣誓(如金塔位在公眾墳場的私人地段,須提供有關商會或團體的證明紙);
  3. 辦妥手續後到繳費處繳費;
  4. 繳費後到領證處領回有關文件、收據及加葬許可信。

*不適用於鑽石山金塔墳場,此墳場已於1961年公告宣布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