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宵市場地點和日期
2020年農曆年宵市場將於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農曆年初一清晨(即2020年1月25日)舉行,為期七天,地點如下:
- 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
(注意: 年宵市場上落貨物特別安排,請參閱附件I) - 東涌達東路花園
- 深水埗花墟公園
- 深水埗長沙灣遊樂場
- 黃大仙摩士公園
- 觀塘觀塘遊樂場
- 葵青葵涌運動場
- 荃灣沙咀道遊樂場
- 屯門天后廟廣場
- 元朗東頭工業區遊樂場
- 北區石湖墟遊樂場
- 大埔天后宮風水廣場
- 沙田源禾遊樂場
- 西貢萬宜遊樂場
- 將軍澳寶康公園
搭建攤位日期(場地不向公眾開放)
- 所有年宵市場搭建攤位的時間為三天,日期由2020年1月16日(“開始日期”)至2020年1月18日止。政府有權隨時向投得攤位的人士(即第7(g)段所指的”獲許可人”)發出口頭(以新聞發布、公告或其他類似通訊方式)或書面通知,以延遲開始日期,並無須交代原因。
特別須知(政府暫停/取消年宵市場的權利)
- 政府有權隨時向獲許可人發出口頭(以新聞發布、公告或其他類似通訊方式)或書面通知,以暫停或取消全部或部分年宵市場,並無須交代原因。
- 假如年宵市場在開始日期之前被取消,本署會把競投價格(即使用費)無息退還受影響的獲許可人。假如因延遲開始日期或暫停年宵市場導致特許期縮短,本署會把使用費按比例無息退還受影響的獲許可人。
競投日期、時間及地點
-
港島區、離島區及九龍區各年宵市場攤位的競投,將於下述日期、時間及地點舉行:
備註(i) 參與競投的人士應在競投時間15分鐘前抵達競投地點。
(ii) 參與競投的人士請注意:
由於部分年宵市場攤位數目較多,因此,視乎競投的進度及實際情況,競投主持人會在必要時為餘下仍未進行競投的攤位另行安排競投日期及時間,並就此作出宣布。 - 新界區各年宵市場攤位的競投,將於下述日期、時間及地點舉行︰
備註
(i) 參與競投新界區各年宵市場攤位的人士,應在早上9時15分前抵達競投地點。
(ii) 競投主持人會視乎競投的進度及實際情況,暫停進行競投並安排一小時的午膳時間。
參與競投的條件和規則
7.
- 凡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並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條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人士,均可參與競投一個或以上的攤位。
- 每個攤位將配給落槌出價最高者,主持人會在落槌前叫出此價三次。政府保留權利在落槌前收回任何個別攤位。
- 任何曾參與或作出以下任何行為的人士,不得參與競投︰
- 曾開出空頭支票,或在政府舉辦的任何競投中投得攤位後未能即時繳付所需款項的人士;
- 在年宵攤位、車公誕市場攤位或大埔林村放馬莆新春市場攤位的活動進行期間或結束後,在准用範圍或附近破壞、銷毀、毀爛或棄置未售出的商品(包括花卉及盆栽);
- 就業務名稱和地址提供虛假資料;
- 在過往的年宵市場違反以下任何特許協議條款︰-
- 不得頂讓、分租、轉讓或以其他形式放棄特許協議的任何一項權利、利益或責任;
- 不得進行賭博或任何違法或不道德活動;
- 不得在場地內貯存、展示、提供、要約出售或售賣(a)動物和禽鳥;(b)酒類飲品;(c)仿冒產品;或(d)《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所訂的第II類(不雅)物品或第III類(淫褻)物品;
- 不遵從政府指示,沒有在場地內停止進行為宣傳、推廣、陳列、展示或售賣任何物品的相關活動而政府認為該等活動是違法,不道德,或是不符合年宵市場的宗旨(即適合不同年齡市民歡欣慶賀農曆新年);
- 除第一附表所列的准售商品外,如未獲食環署書面批准,不得售賣其他商品。
- 乾貨攤位及快餐攤位的高度不得距離地面超過三米;
- 經營快餐攤位必須領有食環署發出的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除電力外,不得使用氣體或其他燃料將食物∕飲品加熱;
- 不得(不論是其本人或透過其僱員或代理人)(a)作出任何行為(包括呼喊口號、使用言語、透過任何媒介(例如小冊子、橫額、衣物、視聽器材或電子器材)展示訊息或標誌,以及進行集會或活動),其方式令政府認為可能干擾或影響場地的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可能造成或導致場地或附近地方的安寧受破壞;可能阻礙遊人自由或暢通流動,或增加政府在場地進行人流管理的困難;可能對場地或在場地的任何人造成滋擾、損害、騷擾、煩擾、不便或干擾;或可能令在場地的任何人覺得厭惡、侮辱或反感;(b)作出擾亂秩序及不雅的行為;或(c)把傢俱、設備(包括手提擴音器、揚聲器及其他視聽器材或電子器材)、貨品、物件(包括橫額展示架、裝飾品及物品)帶入場地,在准用範圍內經營業務所需者除外。
- 凡被禁止參與本次競投的人士,其競投成功與否,出價均被視作無效。
- 投得攤位的人士若其出價是有效的,即於落槌後與政府達成有約束力的合約。該競投人士在投得攤位後,須隨即在現場親自以個人名義登記為獲許可人(不接受以法團或非法人組織名義登記),並須以現金或支票(不接受期票)繳付所投得攤位的出價款項。若該成功投得攤位人士未能即時繳付出價款項,即喪失獲得有關攤位的權利,而該攤位會隨即推出重新競投。上述人士須就政府因其未能繳款而蒙受的損害或損失負上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最後成交價與其原本出價之間的差額。
- 如以支票付款,支票收款人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必須為劃線支票。有關人士的支票若不能兌現,須就政府因其未能繳款及由此而蒙受的其他損害或損失負上法律責任。
- 投得攤位的人士(“獲許可人”)須與政府簽附件II夾附的特許協議,並應在簽訂特許協議前細閱其內容。除競投屯門天后廟廣場年宵市場攤位的人士外,其他投得攤位的人士應同時參閱附件III所載的《遊樂場地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BC)的條款和規定。
- 儘管本競投公告的任何其他條款另有規定,政府保留拒絕與任何投得攤位人士簽訂特許協議的權利,並無須交代原因。政府無須承擔投得攤位人士因未能簽訂特許協議而蒙受或招致的任何申索、法律程序、法律責任或損失。
- 競投場地內不得吸煙、錄音/錄影或攝影。
- 不得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競投場地。
- 衣履不整者不得進入競投場地。
- 競投進行時,在場人士須關掉隨身攜帶的傳呼機、手提電話及任何其他電子等器材。
- 競投進行時,任何人均不得作出或可能作出滋擾及擾亂秩序的行為,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可能干擾他人出價或令他人放棄競投某攤位,違者將被逐離場,且不會在競投完結前獲准再次進場。任何人士如對在場人員使用粗言穢語、故意妨礙或抗拒有關人員執行職務,即屬犯罪,可被檢控。
防止賄賂/串通
8.
- 競投人士須注意,《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第7(1)及第7(2)條分別訂明,任何人士如向他人提供利益以誘使或酬謝該人對某攤位不作競投,或以不競投某攤位為理由而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均屬違法。
- 競投人士不得互相串通以競投或放棄競投攤位。競投人士出價競投,即表示已聲明、證明及承諾其本人沒有與其他人在事前訂立協議、安排或諒解,或參與任何會或可能會防止或阻礙競投的行為。競投主持人如有理由懷疑或相信任何競投人士違反這項規定(下稱“失責競投人士”),可把其逐出競投會場,或拒絕任何失責競投人士進入競投會場,又或禁止任何失責競投人士參與競投。每名失責競投人士均須對政府及競投主持人因或就有關違規情況而蒙受的所有申訴、申索、程式、法律責任、損失(包括金錢和經濟上的損失)、賠償、費用及開支而對政府及競投主持人作出彌償。
- 在公開競投進行時,競投主持人如懷疑有串謀不作競價以促使每人得以底價投得攤位的情況,即使有關競投人士出價最高並已獲接納,競投主持人亦有權撤銷有關競投及將攤位收回。
競投人士須知
9.
- 凡有攤位競投被宣告無效,競投主持人會隨即收回有關攤位並將之推出重新競投。因此,即使未能投得某特定攤位,亦可留在場地,直到競投完結,以免錯失該攤位可能會推出重新競投的機會。
- 本署會攝錄年宵市場公開競投的過程以作記錄。
- 如有需要,競投主持人會在進行競投前,宣布競投時每口叫價的最小增加金額。視乎競投的進度,競投主持人有權在競投進行中,調整每口叫價的最小增加金額。
- 本署可能考慮會按先到先得的做法,安排市民租用競投後未租出的攤位。
- 競投人士出價競投,即表示同意接受上述競投規則、條件和規定的約束。
年宵市場攤位的分布和位置圖
- 下列地點展示可供競投的年宵市場攤位的分布和位置圖予公眾參閱: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25號駱克道市政大廈8樓
食物環境衞生署港島及離島區小販及街市組 - 九龍欽洲街西87號301-302室
食物環境衞生署九龍區小販及街市組 - 食物環境衞生署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
-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分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25號駱克道市政大廈8樓
攤位數目及面積
11.
- 港島、離島及九龍區年宵市場的濕貨攤位數目及面積如下:
場地 濕貨攤位 攤位數目 攤位面積 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 216 3米 x 4米 東涌達東路花園 10 3米 x 4米 深水埗花墟公園 117 3米 x 4米 深水埗長沙灣遊樂場 70 3米 x 4米 黃大仙摩士公園 74 3米 x 4米 觀塘觀塘遊樂場 86 3米 x 4米 - 港島及九龍區年宵市場的快餐攤位數目及面積如下:
場地 快餐攤位 攤位數目 攤位面積 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 1 7.6米 x 4.8米 2 5米 x 4米 深水埗花墟公園 2 7.6米 x 4.8米 2 5米 x 3米 深水埗長沙灣遊樂場 1 7.6米 x 4.8米 黃大仙摩士公園 1 7.6米 x 4.8米 觀塘觀塘遊樂場 2 7.6米 x 4.8米 - 新界區年宵市場的濕貨攤位數目及面積如下:
場地 濕貨攤位 攤位數目 攤位面積 葵青葵涌運動場 98 3米 x 4.5米 荃灣沙咀道遊樂場 154 3米 x 4.6米 屯門天后廟廣場 71 3米 x 4米 元朗東頭工業區遊樂場 108 3米 x 4米 北區石湖墟遊樂場 84 3米 x 3米 大埔天后宮風水廣場 50 3米 x 4米 沙田源禾遊樂場 72 3米 x 4米 西貢萬宜遊樂場 20 3米 x 4米 將軍澳寶康公園 54 3米 x 4米 - 新界區年宵市場的快餐攤位數目及面積如下:
場地 快餐攤位 攤位數目 攤位面積 屯門天后廟廣場 1 7.6米 x 4.8米 元朗東頭工業區遊樂場 2 5米 x 4米 大埔天后宮風水廣場 2 5米 x 4米 將軍澳寶康公園 2 5米 x 4米
競投底價
- 各類攤位的競投底價如下:
- 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
(i) 濕貨攤位 5,440元 (ii) 快餐攤位 187,430元 (7.6米 x 4.8米) 100,390元 (5米 x 4米) - 東涌達東路花園
(i) 濕貨攤位 320元 - 深水埗花墟公園
(i) 濕貨攤位 2,950元 (ii) 快餐攤位 33,720元 (7.6米 x 4.8米) 14,570元 (5米 x 3米) - 深水埗長沙灣遊樂場
(i) 濕貨攤位 420元 (ii) 快餐攤位 3,810元 (7.6米 x 4.8米) - 黃大仙摩士公園
(i) 濕貨攤位 1,250元 (ii) 快餐攤位 8,340元 (7.6米 x 4.8米) - 觀塘觀塘遊樂場
(i) 濕貨攤位 1,820元 (ii) 快餐攤位 5,050元 (7.6米 x 4.8米) - 葵青葵涌運動場
(i) 濕貨攤位 410元 - 荃灣沙咀道遊樂場
(i) 濕貨攤位 1,480元 - 屯門天后廟廣場
(i) 濕貨攤位 1,250元 (ii) 快餐攤位 4,570元 (7.6米 x 4.8米) - 元朗東頭工業區遊樂場
(i) 濕貨攤位 590元 (iii) 快餐攤位 4,570元 (5米 x 4米) - 北區石湖墟遊樂場
(i) 濕貨攤位 600元 - 大埔天后宮風水廣場
(i) 濕貨攤位 1,900元 (ii) 快餐攤位 4,570元 (5米 x 4米) - 沙田源禾遊樂場
(i) 濕貨攤位 2,990 - 西貢萬宜遊樂場
(i) 濕貨攤位 320元 - 將軍澳寶康公園
(i) 濕貨攤位 700元 (ii) 快餐攤位 3,810元 (5米 x 4米)
- 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
年宵攤位售賣的准售商品
- 關於年宵市場攤位售賣貨品的限制,請參閱特許協議第一附表所載的准售商品一覽表。
- 獲許可人只可純粹為了於年宵市場經營售賣及推廣准售商品的業務而使用年宵市場攤位,並須確保攤位只會用作該用途。獲許可人不得使用年宵市場攤位作任何其他活動。
年宵市場活動及攤位的使用
- 年宵市場是傳統節慶活動,適合一家老幼一同參與。倘署方認為獲許可人在場地內為宣傳、推廣、陳列、展示或售賣任何准售商品而進行的活動是違法,不道德,或是不符合年宵市場的宗旨(即適合不同年齡市民歡欣慶賀農曆新年),食環署有權指示獲許可人停止有關活動,而獲許可人必須立即遵從署方指示。
- 獲許可人(不論其本人或透過其僱員或代理人)在年宵市場經營售賣及推廣准售商品的業務時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定,以及不得作出任何違反或抵觸在香港實行的法律(包括基本法)的行為。獲許可人須申領在該活動經營業務所需的各類牌照、許可證及∕或授權書。
- 獲許可人(不論是其本人或透過其雇員或代理人)不得(a)作出任何行為(包括呼喊口號、使用言語、透過任何媒介(例如小冊子、橫額、衣物、視聽器材或電子器材)展示訊息或標誌,以及進行集會或活動),其方式令政府認為可能干擾或影響場地的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可能造成或導致場地或附近地方的安寧受破壞;可能阻礙遊人自由或暢通流動,或增加政府在場地進行人流管理的困難;可能對場地或在場地的任何人造成滋擾、損害、騷擾、煩擾、不便或干擾;或可能令在場地的任何人覺得厭惡、侮辱或反感;(b)作出擾亂秩序及不雅的行為;或(c)把傢俱、設備(包括手提擴音器、揚聲器及其他視聽器材或電子器材)、貨品、物件(包括橫額展示架、裝飾品及物品)帶入年宵市場,在准用範圍內經營業務除外。
- 獲許可人不得向任何人士頂讓或轉讓特許協議下的任何權利、利益或責任。
- 獲許可人必須遵守特許協定的全部條款及條件(包括特許協議第二附表就使用年宵市場場地事宜所訂明的規則),否則政府有權行使特許協議下的權利,包括提前終止該特許協議。該特許協議終止後,獲許可人必須即時將攤位騰空。
- 特許協議第二附表就使用年宵市場場地事宜訂立規則,其中包括;
- 快餐攤位的高度不得距離地面超過三米;
- 不得在攤位賭博或進行任何違法或不道德活動;
- 不得在攤位進行任何遊戲活動,不論有關活動是否屬於賭博性質;
- 售賣准售商品時不得只出示樣本∕款式。獲許可人在顧客為准售商品付款後,必須即場將商品交付顧客。獲許可人不得要求顧客先就商品即場付款,然後才在其他地方領取商品,或將商品送交其他地方;及
- 不得進行沒有售賣實質商品而純粹推廣、宣傳或登記會員∕顧客的活動、籌款活動及其他活動。
- 競投人士請注意,根據特許協定第二附表第21及第23條,獲許可人應保持准用範圍及附近地方整潔衛生。獲許可人必須採取一切合理預防措施,防止准用範圍的地面受損。
售賣預先煮熟的快餐食品
- 競投快餐攤位的人士請注意:
- 預先煮熟的快餐食品、樽裝及非樽裝飲品、雪糕及即食小食,只限在快餐攤位售賣。經營快餐攤位須領有本署簽發的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並須遵守有關的衞生規定。
- 不得在准用範圍或附近地方洗滌碗碟及煮食器具,亦不得在准用範圍附近地方處理食物。
競投快餐攤位的人士亦請注意特許協議第二附表第20條的其他條款。
電力供應
- 所有年宵市場已有照明設施。除電力燈具外,獲許可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工照明設施。獲許可人可使用蓄電池為攤位供電,或可自費安排進行電力裝置工程為攤位臨時供電。本署會委聘註冊電業承辦商為某些年宵市場提供額外的照明設施或電力供應(這些年宵市場將於競投時公布)。如獲許可人需要額外的照明設施或電力供應,便須向註冊電業承辦商租用。在沒有本署委聘註冊電業承辦商的場地,如獲許可人需要額外的照明設施或電力供應,便須委聘註冊電業承辦商向電力公司安排電力裝置工程為攤位臨時供電。
-
年宵市場內快餐攤位可獲提供的最高電流量值(以安培計算)如下 :
年宵市場 快餐攤位資料 最高電流量
(以安培計算)維多利亞公園 快餐攤位
面積 7.6米 x 4.8米125安培, 3相 快餐攤位
(面積 5米 x 4米)花墟公園 快餐攤位
(面積 7.6米 x 4.8米)60安培, 3相 快餐攤位
(面積 5米 x 3米)長沙灣遊樂場 快餐攤位 40安培, 3相 摩士公園 快餐攤位 40安培, 3相 觀塘遊樂場 所有快餐攤位 40安培, 3相 東頭工業區遊樂場 所有快餐攤位 40安培, 3相 大埔天后宮風水廣場 所有快餐攤位 40安培, 3相 寶康公園 所有快餐攤位 30安培, 3相 屯門天后廟廣場 快餐攤位 40安培, 3相
未售出的花卉及盆栽
- 獲許可人須在2020年1月25日上午7時前(維多利亞公園則於上午9時前)將准用範圍在清潔衞生的情況下騰空交還署方,並移除准用範圍的任何裝置或設備或可移除物件(例如檔架及全部營業工具、垃圾、廢屑及未售出的商品(不論損毀與否))。政府有權接管或處置獲許可人安裝或豎設的任何裝置及設備,或未被收回或移除的任何物品,無須向任何人作出賠償。
- 獲許可人不得在准用範圍及其附近銷毀、毀爛或棄置任何未售出的商品。
- 雖有上文第26段的規定,獲許可人仍可在2020年1月25日上午7時前(維多利亞公園年宵市場則於上午9時前),自願將攤位剩餘任何未售出的花卉及盆栽送交本署,不向本署收取任何費用。獲許可人同時須清楚明白,本署有絕對酌情權決定是否接收交來的任何或所有花卉或盆栽,並於接收後決定其如何處置。
其他
- 獲許可人為本身利益著想,應該考慮特別為特許協議自費向《保險業條例》(第41章)認可的保險公司投購公眾責任保險。
公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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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如對年宵市場攤位事宜或競投資料有任何疑問,請與本署相關的小販及街市組聯絡︰
- 維多利亞公園及東涌達東路花園年宵市場 - 2879 5706
- 九龍區年宵市場 - 2309 2086
- 新界區年宵市場 - 2867 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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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查詢快餐攤位的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的申請手續及發牌/持牌條件,請與本署相關牌照組助理秘書(其他牌照)聯絡︰
- 維多利亞公園年宵市場快餐攤位 - 2879 5720
- 九龍區年宵市場快餐攤位 - 2729 1298
- 新界區年宵市場快餐攤位 - 3183 9225
食物環境衞生署
2019年11月7日
備註1︰倘若在公開競投舉行前兩小時或預料在該兩小時內懸掛或仍然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原定於當日上午/下午舉行的公開競投將予取消。有關的公開競投日期及時間將另行公布。
備註2︰本公告只就是次年宵市場的特許協議作出簡介,以供競投人士參考。各位在參與競投前,應細閱整份特許協議(載於附件II)。
備註3︰本公告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如有差異,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