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現正接受合資格的持牌固定攤位小販及流動小販申請一次性港幣5,000元的資助。申請期及辦法如下︰
申請期: |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 至 2020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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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持有由食環署署長根據《小販規例》(第132AI章)於2020年2月14日或之前簽發的有效固定攤位小販牌照或流動小販牌照(「小販牌照」),並於獲批時有關小販牌照仍然有效。
是次資助計劃並不適用於「2019年重新編配空置固定小販攤位並簽發新牌照」計劃下獲新簽發小販牌照的人士。
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人可在接受申請期內於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作網上申請,也可以在網頁下載申請表格,或在辦公時間內親臨食環署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或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辦法
填寫及遞交表格須知
填寫申請表格前應詳閱申請表格中的內容、申請條件、遞交表格須知及其他須注意事項。
遞交表格
填妥申請表格後,申請人可於接受申請期內經以下方式遞交 –
- 不論是固定攤位小販牌照或流動小販牌照持牌人,均可於網上遞交申請;
- 持有有效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持牌人或新界區持牌流動小販亦可以郵遞方式/親身遞交已填妥的表格至其牌照所屬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辦理申請;以及
- 港島區及九龍區的持牌流動小販亦可以郵遞方式/親身分別遞交表格至港島及離島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或九龍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辦理申請。
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的開放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衆假期休息
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的開放時間如下(港島區及九龍區的持牌流動小販適用):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及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衆假期休息
港島及離島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 九龍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25號駱克道市政大廈8樓
電話號碼::2879 5696九龍欽州街西87號食物環境衞生署南昌辦事處
暨車房3樓301室
電話號碼:2309 2086每人只限遞交一份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內提供個人資料與否,純屬自願性質。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表格、逾期遞交申請、申請資料不全、提供不正確資料或重複申請,其申請將不被接接納。
申請人必須在2020年5月4日下午五時正前遞交。若以郵遞方式申請,將以郵戳日期為準。
處理申請
除了網上遞交的申請會透過電腦系統自動回覆認收申請外,食環署在一般情況下會在接獲申請後七個工作天內向申請人發出確認申請通知。無論以郵寄、親身或網上遞交申請表格,食環署在接獲申請後,均會以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提供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以手機短訊認收及通知有關申請編號,並在有需要時可盡快聯絡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申請人將不會接獲確認申請通知及其申請編號。申請人必須填寫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每一位合資格的持牌小販經審批後,可獲得一次性港幣5,000元的資助。申請獲得批准後,食環署會根據有關小販牌照持有人在食環署記錄內的通訊地址,以劃線支票發放資助並將支票寄往該地址。
其他須注意事項
索取或遞交申請表格,均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食環署並無委託任何機構/人士代為接收/處理申請或就辦理申請提供協助。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的規定,任何人士在與政府人員履行公職有關的情況下向政府人員提供利益,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