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鮮肉/家禽
- 冰鮮肉/家禽是指由屠宰、貯存、運送至出售的整個過程中,均以攝氏0至4度之間的溫度冷凍保存的肉/家禽。
- 出售冰鮮肉/家禽的零售點,須展示可售賣冰鮮肉/家禽的告示牌,並設有性能良好及容量足夠的雪櫃貯存及陳列待售的冰鮮肉/家禽在攝氏0至4度之間。
- 冰鮮肉/家禽的貯存溫度不當,容易滋生細菌,影響肉質和食用安全。
給市民的建議
- 消費者應到有展示可售賣冰鮮肉/家禽告示牌的零售點購買冰鮮肉/家禽,及選購妥善貯存及陳列在攝氏0至4度的雪櫃內的冰鮮肉/家禽。
- 若非即時配製,應將冰鮮肉/家禽放進攝氏0至4度的雪櫃內貯存。
- 如發現違規情況,請致電2868 0000或1823通知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有關零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