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轄下的天幕街市設於天水圍天秀路公園旁,一共提供40個攤檔。天幕街市現時有兩個攤檔,會以電腦抽籤形式編配,並於即日開始接受申請,詳情如下:
申請日期
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5時45分(以完成遞交表格為準)
申請攤檔行業種類
申請資格
1.
在不損害下文第(2)段的原則下,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遞交申請:
a.
任何年滿18歲(截至截止申請日期計算)並通常居於香港的人士[「通常居於香港」的定義請參閱《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條]。
b.
現任三年固定租約租賃方案下租用食環署天幕街市的人,不得在同一街市中租用多於一個三年固定租約的攤檔。
相關人士
「相關人士」一詞涵義如下:
- 如承辦商是一間公司,承辦商的「相關人士」包括以下任何一項:
- (a) 直接或間接地實益擁有承辦商的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已發行股本的股東(公司或個人)("大股東");或或
- 承辦商的控權公司或附屬公司;或
- 承辦商的大股東(以公司身份)的控權公司或附屬公司;或
- 承辦商的大股東(以個人身分)直接或間接地實益擁有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已發行股本或控制其董事局組成的公司。
“控權公司”及“附屬公司”具有《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給予該詞的涵義。
- 如承辦商屬獨資經營或合夥經營,承辦商的「相關人士」指以下任何一項:
- 承辦商的任何合夥人(如屬合夥經營);或
- 承辦商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而在推斷這種關係時,領養子女須視作其親生父母的子女,亦是其領養父母的子女;繼子女須視作其親生父母的子女,亦是其繼父母的子女;或
- 承辦商或承辦商的任何合夥人直接或間接地實益擁有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已發行股本或控制其董事局組成的公司。
直系家庭成員
「直系家庭成員」就任何個人而言,指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孫、孫女、外孫或外孫女。
2.
a.
除下文第(b)項所述情況外,因違反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租約條件或有關法例而被終止租約的前承租人,在終止租約日期起計一年內,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
b.
因欠租而被終止租約的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的前承租人,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直至清繳拖欠的租金和利息為止。
c.
目前正在分期償還欠租的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的承租人,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直至清繳拖欠的租金為止。
d.
在申請截止日期前的一年內,在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租用同一攤檔兩次(或以上)及相關租約每次為期 3 個月或以下(政府提供的短期租約除外)的前承租人,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
e.
任何人在任何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成功競投攤檔,但沒有按競投條款的規定繳付必要的按金,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直至清繳拖欠的款項和利息為止。
f.
在申請截止日期前的一年內,任何人在任何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成功競投攤檔,但未能就成功競投的攤檔簽署相關租約兩次或以上(不論相關租約是否屬同一攤檔),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
3.
申請人如非上述第 (1) 段合資格人士、或屬於上述第 (2) 段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的人士,食環署將不會受理其申請。
註1:現時承辦商是理想清潔有限公司
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人可在接受申請期內於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下載申請表格或在網上申請,也可在辦公時間內親臨食環署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索取表格。
填寫及遞交表格須知
- 所有申請必須在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5時45分或之前,以下述之途徑送達食環署。
- 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申請未能在限期内送達或提供不正確資料,申請將不獲受理。另外,如果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食環署可能無法處理有關申請。
- 每人只限遞交一份申請。重複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 就本申請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不過,如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食環署可能無法處理有關申請。
- 食環署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寄申請,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有回郵地址)或予以銷毀(沒有回郵地址)。為確保郵寄申請能妥善送達食環署,並免卻不必要的派遞延誤或失誤,請切記在投寄申請前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請參閱在香港郵政網頁 (https://www.hongkongpost.hk/)更新的郵費詳情。]
遞交表格方法
- 以網上申請表格申請
申請已於2024年3月26日下午5時45分截止
- 以電郵方式遞交表格(請以pdf格式遞交申請)
電郵地址:tswmkt@fehd.gov.hk
- 以傳真方式遞交表格
傳真號碼:2477 5099
- 郵遞方式遞交表格至元朗區環境衞生辦事處
地址:新界元朗橋樂坊2號元朗政府合署2樓
電話號碼:2475 3433 - 親身遞交表格往元朗區環境衞生辦事處。
地址:新界元朗橋樂坊2號元朗政府合署2樓
電話號碼:2475 3433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五時四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衆假期休息
其他注意事項
- 無論在索取或遞交申請時,均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 申請人與食環署進行任何事務往來時,均不得向食環署人員提供任何利益。
- 成功申請人將被邀請與食環署簽訂為期三年的特許協議(另有訂明者除外),並須即時繳付一個月上期許可費及一個月差餉(如適用)和相等於兩個月許可費及兩個月差餉(如適用)的按金。成功申請人亦須簽署承諾書,承諾不得轉讓、按揭、抵押、租讓、分租,或放棄管有其揀選的天幕街市(前稱天水圍臨時街市)攤檔或其任何部分,或轉移其根據特許協議所擁有的權利、義務、權益或利益,或與他人協議作上述的交易。
- 成功申請人須自行分別向水務署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申請及安排水電供應。
- 如攤檔所經營的行業屬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所訂明的食物業,成功申請人另須自費向食環署申領有關食物業牌照,詳情請參閱食環署網頁︰https://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on_Types_of_Licences_Required.html。
- 於特許協議生效當日,特許人須把所持有的任何小販牌照交還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日後倘因任何理由終止特許協議,已交還的小販牌照將不獲發還。
處理申請
- 在一般情況下,食環署會在接獲申請後三天內向申請人發出確認申請通知。確認通知會透過手機短訊(有提供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的申請人)或郵寄(並無提供本地流動電話號碼)方式發放。如申請人遞交申請後五天內尚未收到相關訊息,可致電 2475 3433 查詢。
- 合資格申請人揀選街市攤檔的先後次序(「排序編號」),是公平公正地以公開電腦抽籤定出。抽籤日期訂於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 食環署可供申請經營的攤檔共2個。每名合資格申請人將獲編配申請編號參加電腦抽籤。抽籤方式如下:
食環署按合資格申請人進行電腦抽籤,申請人的排序編號會由電腦隨機排序定出。 - 如合資格申請人數超出攤檔數目,未入圍的申請人會按其排序編號納入後備名單。如有入圍申請人放棄揀選攤檔,後備名單內屬同一個行業種類的申請人可按排序編號次序填補名額揀選攤檔。後備名單會在抽籤日起計六個月內有效。
- 抽籤完成後,食環署會書面通知所有合資格申請人其排序編號,並在抽籤翌日把結果上載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供申請人查閱。食環署亦會按排序編號分批書面邀請入圍申請人揀選攤檔及辦理簽訂特許協議手續。
查詢
電話:2475 3433
電郵:tswmkt@fehd.gov.hk
網址︰www.feh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