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轄下的東日街市設於東涌港鐵站附近的富東街,一共提供的36個攤檔,已於去年3月落成啓用。食環署東日街市現時有六個攤檔,會以電腦抽籤形式編配,並於2024年4月30日開始接受申請,詳情如下:

申請日期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5月14日(星期二)下午6時

申請攤檔行業種類

  1. 共6個攤檔,包括2個水果攤檔、1個蔬菜攤檔、1個其他食物類濕貨攤檔、1個冷藏/冷凍肉(不包括冷凍家禽)攤檔及1個鹹水魚攤檔。
  2. 有關以上攤檔詳情可參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二(a)附件三

申請資格

1.
在不損害下文第(2)段的原則下,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遞交申請:
 
a.
任何年滿18歲(截至截止申請日期計算)並通常居於香港的人士[「通常居於香港」的定義請參閱《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條]。
 
b.
申請人及其「直系家庭成員」皆不是食環署東日街市的管理服務承辦商1或其「相關人士」或其分包商的董事或職員。
 
c.
申請人不是食環署東日街市任何其他攤檔現有的獲許可人、僱員或代理人。
2.
a.
除下文第(b)項所述情況外,因違反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租約條件/特許協議條件或有關法例而被終止租約/特許協議的前承租人/獲許可人,在終止租約/特許協議日期起計一年內,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
 
b.
因欠租/許可費用而被終止租約/特許協議的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的前承租人/獲許可人,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直至清繳拖欠的租金/許可費用和利息為止。
 
c.
目前正在分期償還欠租/許可費用的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的承租人/獲許可人,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直至清繳拖欠的租金/許可費用為止。
 
d.
在申請截止日期前的一年內,在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租用同一攤檔兩次(或以上)及相關租約每次為期 3 個月或以下(政府提供的短期租約除外)的前承租人/獲許可人,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
 
e.
任何人在任何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成功競投攤檔,但沒有按競投條款的規定繳付必要的按金,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直至清繳拖欠的款項和利息為止。
 
f.
在申請截止日期前的一年內,任何人在任何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成功競投攤檔,但未能就成功競投的攤檔簽署相關租約兩次或以上(不論相關租約是否屬同一攤檔),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
3.
申請人如非上述第 (1) 段合資格人士、或屬於上述第 (2) 段不得申請任何街市攤檔的人士,食環署將不會受理其申請。

註1:現時承辦商是怡泰清潔有限公司

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人可在接受申請期內於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下載申請表格或在網上申請,也可在辦公時間內親臨食環署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索取表格。

填寫及遞交表格須知

  1. 所有申請必須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6時或之前,以下述之途徑送達食環署。
  2. 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申請未能在限期内送達或提供不正確資料,申請將不獲受理。另外,如果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食環署可能無法處理有關申請。
  3. 每人只限遞交一份申請。重複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4. 就本申請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不過,如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食環署可能無法處理有關申請。
  5. 食環署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寄申請,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有回郵地址)或予以銷毀(沒有回郵地址)。為確保郵寄申請能妥善送達食環署,並免卻不必要的派遞延誤或失誤,請切記在投寄申請前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請參閱在香港郵政網頁 (https://www.hongkongpost.hk/)更新的郵費詳情。]

遞交表格方法

  1. 網上申請表格申請
  2. 以電郵方式遞交表格(請以pdf格式遞交申請)

    電郵地址:tcmkt@fehd.gov.hk

  3. 以傳真方式遞交表格

    傳真號碼:2545 2964

  4. 郵遞方式遞交表格至離島區環境衞生辦事處

    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6樓
    電話號碼:2852 3606

  5. 親身遞交表格至離島區環境衞生辦事處

    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6樓
    電話號碼:2852 3606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衆假期休息

下載表格

其他注意事項

  1. 無論在索取或遞交申請時,均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2. 申請人與食環署進行任何事務往來時,均不得向食環署人員提供任何利益。

  3. 成功申請人將被邀請與食環署簽訂為期二十個月的特許協議(另有訂明者除外),並須即時繳付一個月上期許可費及一個月差餉(如適用)和相等於兩個月許可費及兩個月差餉(如適用)的按金。成功申請人亦須簽署承諾書,承諾不得轉讓、按揭、抵押、租讓、分租,或放棄管有其揀選的食環署東日街市攤檔或其任何部分,或轉移其根據特許協議所擁有的權利、義務、權益或利益,或與他人協議作上述的交易。

  4. 成功申請人須自行分別向水務署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申請及安排水電供應。

  5. 如攤檔所經營的行業屬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所訂明的食物業,成功申請人另須自費向食環署申領有關食物業牌照,詳情請參閱食環署網頁︰ https://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on_Types_of_Licences_Required.html

  6. 就沒有任何有效特許協議的食環署東日街市攤檔,食環署保留權利不時指定用以售賣特定貨品的街市攤檔數目或更改個別攤檔的特定目的或用途。

  7. 於特許協議生效當日,獲許可人須把所持有的任何小販牌照交還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日後倘因任何理由終止特許協議,已交還的小販牌照將不獲發還。

處理申請

  1. 在一般情況下,食環署會在接獲申請後三天內向申請人發出確認申請通知。確認通知會透過手機短訊(有提供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的申請人)或郵寄(並無提供本地流動電話號碼)方式發放。如申請人遞交申請後五天內尚未收到相關訊息,可致電 2852 3606 查詢。

  2. 合資格申請人揀選街市攤檔的先後次序(「排序編號」),是公平公正地以公開電腦抽籤定出。抽籤日期訂於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3. 食環署可供申請經營的攤檔共6個。每名合資格申請人將獲編配申請編號參加電腦抽籤。抽籤方式如下:

    1. 食環署按申請人所選的行業種類進行分類。然後按每一個行業種類分別進行電腦抽籤。申請人的排序編號會由電腦隨機在每一個行業種類排序定出。    

  4. 如合資格申請人數超出攤檔數目,未入圍的申請人會按其排序編號納入後備名單。如有入圍申請人放棄揀選攤檔,後備名單內屬同一個行業種類的申請人可按排序編號次序填補名額揀選攤檔。後備名單會在抽籤日起計十二個月內有效。

  5. 抽籤完成後,食環署會書面通知所有合資格申請人其排序編號,並在抽籤翌日把結果上載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供申請人查閱。食環署亦會按排序編號分批書面邀請入圍申請人揀選攤檔及辦理簽訂特許協議手續。

查詢

電話:2852 3606
電郵:tcmkt@fehd.gov.hk
網址︰www.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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