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競投

公開競投的一般條款

  • 公眾街市攤檔一般以公開競投方式出租。
  • 公眾街市攤檔是以市值租金作為競投底價。
  • 在2022年8月以後的公開競投中,攤檔租期為三年的固定租期,租約亦訂明沒有續租權。
  • 檔戶售賣的貨品種類在競投出租前已訂明,檔戶不能在租用攤檔後隨意更改。
  • 售賣貨品時亦必須遵守相關的衞生及其他條件。
  • 不同的競投會可能有不同的競投條款及條件。
  • 個別競投會的競投條款及條件會於競投日之前於本署網站內公佈,並以最新版本為準。
  • 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1         參加資格

  • 競投人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可參加競投會:
    1. (i) 年滿 18 歲並符合《入境條例》(第 115 章)第 2 條有關“通常居於香港”的定義;或

      (ii) 年滿 18 歲並已獲食環署批准參加競投會的慈善機構授權代表;或

      (iii) 年滿 18 歲並已獲食環署批准參加競投會的魚類統營處授權代表;或

      (iv) 年滿 18 歲並已獲食環署批准參加競投會的蔬菜統營處授權代表;及

    2. 已登記人士並獲准進入競投會場地。

2         進入競投會場地

  • 任何人士如欲參與競投會,須於競投會場地外的等候區報到,並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或護照作為其身分證明文件,以登記成為已登記人士。
  • 登記後,已登記人士會獲發一張註明其登記號碼的競投會場入場票,及一個註明其登記號碼的競投牌。
  • 由於競投會場地可容納人數有限,登記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進行。

3        使用競投牌

  • 已登記人士必須使用註明其登記號碼的競投牌作競投。

4         競投清單及競投輪次

  • 每名已登記人士知悉競投清單或會在競投日當日,於競投會開始前的任何時間由政府作出修訂。

5         合約成立

  • 當競投主持人落槌接受攤檔的最高出價,則成功競投人與政府之間形成合約。

6         競投限制

  • 有意競投人士在競投會中出價,個別競投會的競投條款及條件或會略有不同。

7         競投後的程序

  • 成功競投人在他對攤檔的出價被接受後,須即時以其本人名義親自在競投會場地向食環署人員登記為所投得攤檔的承租人,並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手續。

8         簽訂租約

  • 成功競投人必須在食環署書面指定的日期或食環署同意的任何其他日期前往指定辦事處,簽訂為期三年固定租期的租約。

9         備註

  • 本署保留權利取消競投某街市攤檔或更改某攤檔的競投底價,而不作另行通知。
  • 本署建議競投人士於參與競投前到有興趣的街市實地視察。
  • 競投人士如對有關的攤檔位置、准許售賣的貨品/准許經營的服務行業或手工藝類、以及其他資料有任何疑問,可到有關街市辦事處查詢。
  • 競投人一旦作出競投,即表示同意接受上述競投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最近修訂日期: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