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防疫抗疫基金下設有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公眾街市熟食/小食攤檔),現正接受合資格的街市攤檔(熟食或小食)承租人申請一次性資助。經審批後,合資格的攤檔的承租人可獲一次性港幣50,000元資助。
接受申請日期及申請辦法如下︰
申請期: |
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九時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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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申請資助的人士須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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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與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簽訂的有關街市攤檔租約須在2020年3月28日至申請獲批准當天仍然有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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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的街市攤檔在2020年3月28日至申請獲批准當天並沒有因街市進行改善工程而暫停營業亦沒有因而獲食環署提供租金豁免。
申請辦法
索取申請表格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在接受申請期內 –
- 於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下載及列印申請表格;或
- 在辦公時間內親臨所屬公眾街市/熟食市場的街市辦事處或相關食環署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
填寫及遞交表格須知
填寫申請表格前應詳閱申請表格中的內容、申請條件及須知。
遞交表格
填妥的申請表格、資料核對無誤及簽署後,申請人可於接受申請期內經以下方式遞交 -
- 親身遞交申請表至所屬公眾街市/熟食市場的街市辦事處或所屬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或
- 郵寄申請表格至有關街市攤檔所屬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
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的開放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衆假期休息
- 申請人只限就每一合資格街市攤檔遞交一份申請表,申請表格內提供的個人資料,純屬自願性質。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表格、逾期遞交申請、或提供的申請資料不全或不正確以及同一攤檔重複申請,其申請將不會被接受。
- 所有申請表格必須在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5時正前遞交。若以郵遞方式申請,將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遞交的申請一概不獲處理。
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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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在一般情況下會在接獲申請後七個工作天內向申請人發出通知確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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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會按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處理及審批申請。經批核後,承租人可就每一個合資格的街市攤檔獲發放一次性資助,有關資助款額會以劃線支票寄往承租人在食環署記錄內的通訊地址。如需更改通訊地址,承租人必須以書面通知所屬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辦理更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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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能需要出席會面,以核實提交資料。
其他須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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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時,均無須繳付任何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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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並無委託任何機構/人士代為接收/處理申請或就辦理申請提供協助。任何人士均不享有任何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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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的規定,任何人士在與政府人員履行公職有關的情況下向政府人員提供利益,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