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於二零零六年成立,負責加強食物安全的規管,以提升市民對食物安全的信心。食安中心下設四個科別:風險管理科、風險評估及傳達科、機構及系統管理科和行政科。
風險管理科是該中心的執行單位,負責包括食物監測及簽發證明書、調查在食物業處所發生的食物中毒個案,進口管制、活食用牲口的檢驗和測試,以加強食物安全保障。而風險評估及傳達科則負責進行研究和發展,對某些類別的食物進行風險評估,就食物安全標準提供意見,以及發布食物安全信息。機構及系統管理科負責制定以資訊科技支援業務模式轉變的長遠策略,並訂定有關重整業務流程、運作程序及資訊管理的策略性建議,以便開發可更有效支援數據分析及風險評估的電腦系統。行政科為食安中心提供行政支援。
食安中心設有九個組別,各有不同職責,包括食物監測和驗證、活食用牲口的進口管制、檢驗和測試、對某些類別的食物進行風險評估,以及發布食物安全信息。食安中心亦負責調查在食物業處所發生的食物中毒個案,並就食物安全標準提供意見。
進口食物的安全管制
本港的食物大部分來自外地,因此,管制進口食物是食安中心的重要工作。
進口管制程序包括實施進口前發證制度、驗證衞生證明文件,以及在各進口管制站進行監測工作。有關程序主要針對一些高風險類別的食物,例如野味、肉類、家禽、蛋類、奶類及冰凍甜點。
二零一八年進口食物的安全管制
申請冷藏/冷凍(冰鮮)肉類及家禽進口證獲批准的個案 | 111,838宗 |
申請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獲批准的個案 | 3,285宗 |
申請進口奶類及奶類製品獲批准的個案 | 494宗 |
申請進口冰凍甜點獲批准的個案 | 423宗 |
文錦渡食品管制辦事處檢查運載蔬菜車輛的數目 | 24,415架次 |
為確保進口食物安全,食安中心其中一項日常工作是與各國駐港領事館、內地及海外的食物主管當局、進口商、香港海關及其他有關機構保持密切聯絡。
日本食品進口本港的管制措施
食安中心由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起調整對日本食品進口本港的管制措施。
根據《食物安全命令》,從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四個縣的每批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必須附有由日本農林水產省簽發的輻射證明書,指明食品來自的縣份,以及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並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以及有關出口商必須持有及提供由農林水產省簽發的有效出口商證明書,證明有關出口商向本港出口的該等食品在日本均可供銷售(即該等食品的輻射水平已符合較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更嚴格的日本限值),和就輻射防護而言適宜供人食用。
對福島縣的上述產品的進口禁令則仍然有效。
食物監測及食物投訴處理
為確保本港的食物可供安全食用,食安中心持續進行監察和檢測食物,並採取執法行動。食安中心在食物供應流程的每個階段(即進口、製造以至批發和零售)均抽取樣本進行檢測。
年內,食安中心共檢測了約66,000個食物樣本,按人口計算,約每1,000人抽查九個樣本。
食安中心對食物樣本進行微生物檢驗、化學分析及輻射水平檢測,以評估食物是否符合法定標準和標籤規定。
文錦渡食物化驗室專責對從內地進口的新鮮農產品進行快速和全面檢測,提供的化驗服務分為三類:
(i)檢測新鮮蔬菜和水果是否含有除害劑殘餘,包括水胺硫磷、甲胺磷和其他有機磷類除害劑、氨基甲酸酯類除害劑和擬除蟲菊酯類除害劑。
(ii)檢測未經加工的奶類是否含有獸藥殘餘,包括氨基糖類苷類藥物、β-內酰胺類藥物、氯霉素、頭孢噻呋、林可霉素、大環內酯類藥物、多肽類藥物、喹諾酮類藥物、磺胺類藥物、人造激素、四環素類藥物和甲氧芐氨嘧啶。
(iii)檢測從內地進口的未經加工奶類和經巴士德消毒的奶類樣本是否含有三聚氰胺。
食安中心會針對不合格的監測結果採取執法行動。除評估某些食物的風險和制訂食物安全策略外,還會定期檢討和分析食物監測計劃收集所得的數據,以便進行專題研究。
二零一八年,食安中心共處理5,801宗食物投訴。
二零一八年食物監測計劃的統計數字
(甲) 食物樣本測試及檢驗
測試及檢驗 | 數目 # | 百分率 # |
---|---|---|
化學測試 | ||
化驗樣本 | 43,455個 | -- |
合格的樣本 | 43,364個 | 99.8% |
微生物檢驗 | ||
化驗樣本 | 17,081個 | -- |
合格的樣本 | 17,056個 | 99.9% |
輻射水平測試 | ||
化驗樣本 | 5,483個 | -- |
合格的樣本 | 5,483個 | 100% |
# 不包括在二零一八年檢測輻射水平的93,578個日本進口食物樣本。
(乙) 就食物標籤採取執法行動
檢查食物標籤數目 | 55,564個 |
提出檢控數目 | 75宗 |
食物事故處理
食安中心每天監察本地和海外的食物事故。年內,食安中心透過食物事故監測系統偵察到約1,950宗食物安全事故。一旦發現食物事故,食安中心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對消費者構成的風險、本港的規例,以及問題食品有否在本港出售,以決定最恰當的風險管理行動。
此外,食安中心會就食物事故與有關的衞生當局、進口商及分銷商聯絡。如有需要,會採取相應行動,例如要求業界停售有關食品、適時進行食品測試、向相關業者發出警告,以及指令回收所涉食品等。食安中心會向業界發出快速警報,通知他們最新的情況。如食物事故對本港市民健康構成重大影響,食安中心會發出新聞公報,向消費者提供建議。如市民可通過網購、旅遊或其他個人原因取得相關食品,食安中心會在其網站發出"食物事故報表"。二零一八年,食安中心就食物事故共發出103則業界警報和36則新聞公報,並發出197份食物事故報表。
風險管理組轄下的食物事故應變及管理小組由醫生和護士組成。該小組與衞生防護中心合作,聯手調查在食物業處所發生的食物中毒個案及由食物傳播的疾病,研究食物中毒的原因,並協助追查有問題食物的來源。此外,小組會向負責處理食物的人員講解食物、個人及環境衞生的知識。二零一八年,小組就發生食物傳播疾病的食物業處所進行了大約170次調查,發現最常見的病原體是沙門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蠟樣芽孢桿菌、金黃葡萄球菌和諾如病毒。調查發現,食物中毒事故較常見的成因,包括食物未經徹底煮熟、熟食受到生的食物污染、食物貯存溫度不當、不當貯存熟食,以及食物被從業員污染。
食物安全條例的執行情況
《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全面實施,以加強監管食物安全,保障市民健康。該條例引入食物追蹤機制,有助政府在處理食物事故時更有效追蹤食物來源,並迅速採取行動。食物追蹤機制包括設立食物進口商和食物分銷商登記制度,以及規定備存食物進出記錄兩個部分。除已根據《食物安全條例》附表1所列的其他條例登記或取得牌照的食物進口商和分銷商外,所有食物進口商和分銷商均須向食環署登記。該條例又賦權食環署署長作出食物安全命令,禁止進口和供應問題食物,並命令回收該等食物。截至二零一八年年底,已登記食物進口商有10,311個,已登記食物分銷商則有9,033個。
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
經修訂的《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規例》)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開始生效,藉以規管蛋類進口,加強保障香港免受禽流感威脅。
鑑於來自受感染禽鳥的蛋可能含有禽流感病毒,政府透過規管禽蛋進口,加強防控禽流感,進一步保障市民的健康,這做法與國際間的規管安排一致。
在有關規管安排下,任何人除非能出示食環署署長認可的來源地發證單位所發出的衞生證明書,證明有關禽蛋適宜供人食用,並已向食環署提供相關的禽蛋入口資料,讓食安中心能夠追蹤禽蛋的實際進口情況和進行抽查,從而獲得食環署衞生主任的書面准許,否則不可把禽蛋輸入香港。完全煮熟的禽蛋或配料包括禽蛋的合成食物,則不包括在規管範圍內。
《規例》實施後,違例者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活食用牲口的食物安全管制
獸醫公共衞生組和屠房(獸醫)組主要負責對公眾健康有影響的活食用牲口的進口管制,以及監測牲口是否患病。
為落實"由農場到餐桌"的概念,食安中心的獸醫人員會巡查輸港食用牲口的註冊農場,以了解農場的飼養守則。二零一八年,獸醫公共衞生組共巡查內地43個註冊及備案農場和36間加工廠,當中包括家禽農場、豬場、牛場,以及食用水產養殖場。
二零一八年檢驗的本地和進口食用牲口數目
牲口類別 | 已檢驗的牲口數目 | 已核實的動物衞生證明書數目 |
---|---|---|
豬 |
1,574,131頭 |
36,842份衞生證明書及 8,950份本地豬隻入場許可證 |
牛 |
17,162頭 |
1,671份衞生證明書 |
羊 |
3,513頭 |
32份衞生證明書 |
進行違禁及受限制化學物測試的食用牲口尿液樣本數目 |
44,423個 |
《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禁止使用某些化學物(包括鹽酸克崙特羅),並限制食用牲口體內某些化學物的殘餘量。二零一八年,沒有豬隻的尿液樣本驗出含違禁化學物。年內,食安中心共收集7,732個食用牲口的組織和血液樣本,以測試牲口體內的獸藥殘餘和監測牲口是否患病,當中沒有任何牲口的組織樣本驗出含有受限制化學物。
檢疫偵緝犬小組負責在各陸路邊境管制站打擊非法進口生肉及蛋類活動,包括透過入境的旅客及貨車非法攜帶和運載入境。由於來歷不明的肉類及蛋類可能含有經接觸或動物傳染的病原體(例如O157型大腸桿菌和禽流感病毒),小組須防止該等食品輸入香港,以保障市民健康。現時小組有四隻檢疫偵緝犬。
在動物源性食品出口方面,食安中心在二零一八年共簽發1,199份獸醫衞生證明書,涉及的食品包括雞粉、雪糕、月餅、中式點心、奶類飲品和即食麵,總值達6.87億元。這些食品輸往中國內地、澳洲、比利時、加拿大、澳門、馬來西亞、新西蘭、荷蘭、新加坡、英國和美國。
風險評估
在以風險為本的食物安全管制模式中,風險評估可作為風險管理及風險傳達的科學依據。風險評估是根據現有的科學證據,有系統地評估和分析食物源性危害對人體健康構成的不良影響及其嚴重程度。一般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四個步驟,分別是確定食物危害、分析危害的特徵、評估市民受影響的程度,以及分析食物風險的特徵。
食安中心的風險評估工作主要包括調查、研究計劃和文獻研究。此外,食安中心每天監察和評估在本港和外地發生的食物安全事故及有關事宜,以便迅速和主動採取措施,防止市民的健康受到危害。
風險評估研究
二零一八年,食安中心公布多項風險評估研究的結果,包括"食物中的鄰苯二甲酸"、"茶和茶類飲品中的高氯酸鹽"、"亞洲風味湯粉麵的鈉含量及能量值",以及"本地麵包的鈉、總脂肪及反式脂肪含量"(後兩項研究由食安中心與消費者委員會合作進行)。此外,食安中心又在其網站上載發布了以"食用未經烹煮的蔬菜的細菌性食物安全問題"為題的《風險簡訊》,向市民提供相關食物風險的資料。
食物消費量調查
市民的飲食習慣會隨時間轉變,食物消費量數據須不時更新,為此,中心委託一家研究公司進行第二次全港性食物消費量調查。在測試性的統計調查完成後,主要調查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展開。調查結果能提高評估食物風險的能力,並有助日後進行總膳食研究。
營養標籤
食安中心推行營養資料標籤制度,以幫助消費者選擇較健康的食物,鼓勵食物製造商提供符合營養準則的食品,以及規管有誤導或欺詐成分的營養聲稱。該營養資料標籤制度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實施至今,一直運作暢順。
為協助業界及化驗服務機構了解和遵守營養資料標籤制度,食安中心為業界提供網上資源(包括技術指引、業界指引、常見問題、營養標籤計算器等)、電話熱線和支援熱線服務。根據小量豁免制度,預先包裝食物如每年的銷售量不超過30,000件,而且沒有在標籤上或其宣傳品中作出營養聲稱,可獲豁免遵從《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訂明的營養標籤規定。截至二零一八年年底,有15,375款食品獲得豁免。推廣營養標籤亦已成為食安中心恆常公眾教育計劃工作的一部分。
《2014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第2號)規例》規管嬰兒配方產品的營養成分組合,以及嬰兒配方產品、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產品和預先包裝嬰幼兒食物的營養標籤。嬰兒配方產品的營養成分組合及營養標籤規定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實施。至於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產品和預先包裝嬰幼兒食物的營養標籤規定,則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實施。
為加強保障36個月以下嬰幼兒的健康,並提高規管配方產品及預先包裝嬰幼兒食物的營養和健康聲稱工作的成效,政府現正因應公眾諮詢所收集的意見、最新的國際發展,以及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制訂規管這些食品營養和健康聲稱的立法建議。
營養資料查詢系統
營養資料查詢系統是一個網上資料庫,儲存超過7,400款公眾關心和感興趣食品的營養素資料(包括能量資料和20多種營養素資料),免費供市民檢索。這個查詢系統設有兩項功能:"食物營養搜尋器"可供瀏覽或檢索個別食物或營養素的資料,而"食物營養計算器"可根據系統的數據,估計從選定食物攝取的營養素分量。查詢系統提供的資料只供個人參考,以協助使用者選擇有益健康的食物,不得作商業用途。
食物安全標準
釐定食物安全標準是食物安全風險管理的重要一環。在訂定本港新的食物安全標準時,食安中心主要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訂定的國際食物標準,以及國際認可機構的科學評估結果。這些機構包括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糧農組織)/世界衞生組織(世衞)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以及糧農組織/世衞農藥殘留聯席會議。
立法會已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完成審議《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該規例更新食物中金屬雜質含量的標準,並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以加強保障公眾健康,提高規管工作的成效,並促使本港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
政府現正檢討規管食物中有害物質的工作。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成立了一個專責工作小組,一直就有關工作提供意見。
為加強規管食用油脂的安全及"廢置食用油"的回收安排,政府已就相關立法工作進行公眾諮詢。由於有關的規管建議涉及修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附屬法例,政府已逐步開展所需的法例修訂工作。政府在《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中,就食用油脂的金屬雜質(砷和鉛)含量設定上限。
風險傳達
就保障食物安全而言,與持份者保持有效溝通至為重要。食安中心以風險分析的方法監管食物安全,並明白雙向溝通,以及食物業界、市民、政府三方合作,是確保本港食物安全的關鍵。風險傳達組為有關各方提供一個聯絡點,透過不同形式的互動論壇、平台和活動,讓業界和市民積極參與食物安全的工作。
業界諮詢論壇在二零零六年七月首次召開,其後定期舉行,讓業界與食安中心人員就食物安全的最新資訊、意見和發展互相交流。諮詢論壇每年舉行四至六次,以收集業界對食物安全事宜、食物安全監管措施和風險傳達活動的意見。至於消費者方面,食安中心與消費者聯繫小組合作,收集市民對食物安全事宜的意見及建議。聯繫小組的成員全屬自願參與,他們不時與食安中心舉行不同形式的會議,並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溝通途徑,協助食安中心制訂風險傳達策略。隨着社交媒體的通訊方式日漸流行,聯繫小組已開始利用WhatsApp廣播功能向成員發放食物安全信息,以便成員與親友分享有關資訊。
為協助市民減少從膳食中攝入鹽和糖,食安中心推行以"全城減鹽減糖"為題的行動計劃,透過不同媒介和宣傳活動,強調減鹽減糖的重要,並鼓勵市民培養和實踐健康的飲食習慣。除了電視宣傳短片、電台宣傳聲帶、傳媒訪問、單張、海報、網站、流動應用程式、巡迴展覽、講座和研討會,食安中心分別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八年開設"全城減鹽減糖"Facebook專頁和Instagram專頁作宣傳推廣。食安中心亦推行預先包裝食品「鹽/糖」標籤計劃,幫助消費者更易辨識低鹽低糖的食品。
年內舉辦的食物安全日2018以"食安新趨勢 做好重點控制"為主題,增加公眾和食物業界的食物安全知識,並推動政府、業界和市民的三方合作。"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獲國際認可,透過在食物製造過程的每一環節中落實食物安全控制的步驟,有效監控食物安全,防患於未然。食安中心亦舉辦了一系列講座,向食物業界和市民介紹"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的概念,抗菌素耐藥性和食物安全五要點。
自二零零八年起,食安中心與食物業一直共同推展"食物安全'誠'諾",鼓勵業界在日常運作中採取適當措施,承諾以食物安全為核心,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食物安全'誠'諾"以三年為一期的形式接連推行,而二零一八年為二零一六至一八年這個三年期的最後一年。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底,共有14個食物業協會和1,423間持牌食物業處所簽署"食物安全'誠'諾"。已簽署的食物業處所會展示"食物安全'誠'諾"證書和標貼,以資識別。由二零一四年開始,食安中心亦邀請承諾人參與"減鹽、糖、油,我做!"計劃,在配製食物時減少鹽、糖或油的分量,並為顧客營造有利環境,讓他們選擇更有益健康的飲食。
食安中心自二零一零年十月起,獲指定為世衞食物中化學物風險分析合作中心,並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再度獲世衞指定為合作中心。食安中心作為世衞的合作中心,會繼續推動公眾健康工作,特別是區域層面的食物安全事宜,並支持世衞推行指定活動範疇內的活動。
風險傳達組設有多項機制,適時主動向市民及業界提供食物安全資訊。食安中心透過"快速警報系統",迅速向業界發送電郵或傳真,提供食物事故信息、相關建議及查詢電話號碼。遇有對市民健康有重大影響的食物事故,食安中心會在其網站和以電子方式發出食物警報,網站的"食物事故報表"會提供對本港市民沒有重大影響的外地食物安全事故資料。食安中心在其網站登載的《食物安全焦點》電子月刊,除報道本港和外地最新的食物安全事宜,以及所採取的相應行動外,還以專門而深入淺出的方式,闡釋各種食物危害及對市民構成的健康風險。此外,食安中心分別為市民和業界編製《食物安全通訊》和《食物業安全廣播站》季刊,並透過Facebook和YouTube等社交媒體提供食物安全和健康資訊,加強與市民的溝通和互動。至於每兩個星期發出的《食物安全電子信息》,訂戶從中可得悉中心舉辦的活動,以及最新的食物安全資訊/報告。
食安中心為市民和業界製備各種宣傳資料,包括指引、小冊子、海報和展板,以及專題宣傳品。市民如有需要,可聯絡風險傳達組轄下的傳達資源小組,有關人員會因應所需,在推廣食物安全方面提供特定的支援。
二零一八年風險傳達活動摘要
項目 | 2018年 |
---|---|
舉辦教育/宣傳活動數目 | 14項 |
製作宣傳資料數目 | 16份 |
參加公眾教育/交流活動的總人數 | 140,863人次 |
處理公眾查詢數目 | 4,034宗 |
舉辦"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研討會/工作坊數目 | 33個 |
時令食品調查 |
---|
賀年食品 |
粽子 |
月餅 |
大閘蟹 |
臘味 |
盆菜 |
火鍋 |
專項食品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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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食食物中的副溶血性弧菌 |
即食食物中的沙門氏菌 |
即食食物中的凝固酶陽性葡萄球菌 |
即食食物中的李斯特菌 |
即食食物中的蠟樣芽孢桿菌和產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 |
以"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為本的食物安全計劃
年內,食安中心繼續鼓勵食物業界採納食物安全計劃。這項計劃以"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為本,以積極方式確保食物安全。食安中心為特定行業,包括盆菜供應商、安老院舍、學校與幼兒中心的膳食供應商,以及售賣燒味、供應飯盒、壽司、刺身、生蠔、生吃肉類和冰凍甜點的食物業處所,設計食物安全推廣計劃,並為有關行業和處所的管理人員及負責處理食物的人員舉辦工作坊與研討會。
防治蟲鼠
食環署是政府的防治蟲鼠顧問,負責處理影響公眾衞生的蟲鼠問題。在防治蟲鼠的工作上,本署採用綜合方法,一方面善用除害劑,一方面不斷改善環境衞生,同時參照世衞的最新建議,持續優化防治蟲鼠的方法和技術。此外,本署與防治蟲鼠業界緊密合作,互相交流意見,共同維持業界防治蟲鼠工作的專業水平。
監控媒傳疾病
瘧疾、登革熱、寨卡病毒感染、日本腦炎、基孔肯雅熱、鼠疫、叢林斑疹傷寒、蚤傳斑疹傷寒、斑疹熱及漢坦病等媒傳疾病,仍然威脅本港。本署與衞生署、漁農自然護理署及民政事務總署合作,預防和監控上述媒傳疾病。本署接到媒傳疾病的報告會立即展開調查,並採取適當的病媒防控措施。
蚊患的風險評估及監察
由於本港不斷受到登革熱的威脅,因此本署持續監察蚊子在社區及港口地區滋生的情況,並向有關方面和市民公布誘蚊產卵器指數,以推動市民參與防治病媒,同時提高他們對蚊患的警覺。由二零一八年七月開始,登革熱病媒監察計劃覆蓋的地點增至57個。如分區白紋伊蚊誘蚊產卵器指數超逾10%,食環署便會為區內誘蚊產卵器收集的蚊子進行測試,以確定是否帶有登革熱病毒。年內,社區的平均誘蚊產卵器指數為4.6%。至於社區的每月白紋伊蚊誘蚊產卵器指數(每月指數)最高為15.7%(在七月份),而港口地區的每月指數最高為2.7%(在七月份),有關指數均與二零一七年的指數相約。為對付傳播瘧疾的蚊子,本署制訂長期防治計劃,在約600條溪澗進行防治工作。二零一八年,防治工作取得滿意成果,本港並無瘧疾傳播。
食環署由二零一三年開始推行日本腦炎病媒監察計劃,在元朗區選定地點監測三帶喙庫蚊的分布情況,並在二零一五年十月擴展至七個不同地區。在二零一八年,該計劃覆蓋的地區數目進一步增至八個,共捕獲816隻三帶喙庫蚊,所有樣本都沒有發現帶有日本腦炎病毒。
年內,本署進行了909,247次巡查,發現及清除了63,635個蚊子滋生地方,並發出58封警告信及206張傳票。對於任由蚊子在其處所滋生的人士,本署已採取法律行動,予以檢控。
鑑於本港在二零一八年錄得29宗本地登革熱個案,本署增調多支滅蚊隊伍,在年內持續進行滅蚊工作。此外,本署的四個防治蟲鼠視察小組亦加強巡查建築地盤及針對蚊子滋生地採取執法行動。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就處所內發現蚊子滋生共提出206宗檢控,其中197宗涉及建築地盤,9宗涉及其他處所。本署亦調撥額外資源進行全港密集式防蚊滅蚊工作,包括於八月十六日至十月十五日期間進行了全城防蚊及滅蚊行動,以期抑制成蚊的數量並殺滅可能已受感染的蚊子。自九月十二日起,本署每月於部門網頁額外發放兩個階段的分區誘蚊產卵器指數,讓公眾知悉蚊患的最新情況,以便市民、相關政府部門和物業管理公司適時採取防蚊措施。此外,本署已加強宣傳,提醒市民無論在任何季節也須防治蚊患。
滅蚊運動
二零一八年的跨部門滅蚊運動分三期進行,藉以加強滅蚊措施,並繼續進行教育和宣傳工作,提醒市民清除蚊子滋生的地方。
鼠患的風險評估及監察
本署由二零零零年開始,一直進行鼠患調查,以掌握鼠患情況。鼠患參考指數是以統計鼠餌被老鼠咬囓的百分率而得出。本署根據不同地點在不同時間錄得的鼠患參考指數,評估有關地點的鼠患情況,從而迅速採取相應行動,防止鼠隻大量繁殖。二零一八年,本港的整體鼠患參考指數為3.4%,顯示鼠患情況大致受控。
本署定期進行巡查和滅鼠工作,以防治鼠患。年內共處理11,663宗鼠患個案,發出66封警告信,以及收集44,378隻死老鼠(捕獲16,504隻和毒殺27,874隻),並堵塞超過9,129個鼠洞。
此外,本署在各海旁區及口岸區進行鼠蚤調查,以評估鼠疫傳染給人類的風險。二零一八年,各海旁區及口岸區的整體鼠蚤指數分別為0.08及0.24。本署又在戶外街市進行鼠蚤調查,整體的鼠蚤指數為0.17。(註:世衞指出,鼠蚤指數高於1的國家或地區如出現鼠疫桿菌,鼠疫傳染給人類的風險會較高。)
滅鼠運動
除了例行的防治鼠患工作外,本署每年均舉辦跨部門的全港滅鼠運動,透過不同途徑,包括專題講座和展覽,推動市民參與防治鼠患。此外,本署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和十月在全港各區進行了兩輪目標小區滅鼠行動,每輪滅鼠行動為期兩個月。其間,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加強各目標小區的滅鼠工作、潔淨服務及執法行動,以杜絕鼠患。防治鼠患特別行動取得顯著的成效。
鑑於食肆不當處理廚餘及在後巷不當處理食物是引致鼠患的主要原因,食環署特別針對食肆此違規情況,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旬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中旬期間,展開特別行動,加強執法及深化目標小區滅鼠行動的成效。
就市民關注公共屋邨的鼠患問題,食環署與房屋署進行聯合巡查,並就防治鼠患向他們提供專業意見及技術指導,又協助房屋署在有鼠患的公共屋邨進行防治鼠患的工作。
防治蟲鼠方面的科技應用
食環署積極研究及測試不同技術,以提升對蚊子和老鼠的監察工作。在登革熱病媒監察方面,本署正研究改善誘蚊產卵器的設計,以取得有關白紋伊紋數量的數據。另外,一種利用成蚊作殺蟲劑的載體,使水體中的孑孓不能孵化成蚊的新型捕蚊器正在測試中。
在防治鼠患方面,食環署正研究使用夜視或熱能探測鏡頭攝取錄像,配以人工智能技術,以監察老鼠活動的程度;另外,以高壓氣體驅動的滅鼠器亦在試驗中。
機場的病媒監察工作
香港國際機場客貨運量龐大,馳名國際。為確保機場沒有登革熱和鼠疫病媒,本署一向按照國際衞生規例的規定,在機場設立多個監測站。二零一八年,本署共進行717次蚊患調查,每月白紋伊蚊誘蚊產卵器指數持續低於2.0%,而鼠蚤調查錄得的鼠蚤指數則為零。
跨境合作
疾病傳播不受地域限制,因此廣東、珠海、深圳、澳門及香港已建立緊密的聯繫,防控疾病及病媒。除高層管理人員及專家定期舉行會議外,廣東與香港亦推行了專家交流計劃,以增進相互了解,加強專業交流和切磋。此外,有關當局更會定期交換港口地區的病媒監察資訊。
其他防治蟲鼠工作
除蚊子和老鼠外,本署也對其他害蟲,例如蒼蠅、蚤、蟎、蠓、蟑螂、蟻、黃蜂和蜱,進行防治工作。二零一八年,本署施用除害劑滅蟲52,821次,並派員巡視垃圾收集站、後巷及衞生黑點,按需要噴灑殺蟲劑和清除招惹蒼蠅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