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暢旺本有利經濟活動發展,但人流集中的地方也就難免產生大量垃圾。商戶源源不絕進貨,卡板、紙皮、發泡膠箱等貨物運載及包裝用料也是隨處堆放。店鋪裝修也帶來不少建築廢料隨處棄置。食物業處所使用露天地方進行洗滌器皿或處理食物等工作或隨處於里巷、街道或公眾地方傾倒廢置食用油、廚餘/廢水,或排放至地面渠道或雨水渠屬違規行為。有關負責人須避免或糾正有關行為,從而令在社區廢物叢生的現象不會出現並可有助杜絕鼠患或其他環境衞生問題。
食環署的策略和工作
加強宣傳、清潔及檢控行動
食環署經常就處理各分區就工商業活動引致非法棄置垃圾及廢物黑點的工作進行檢討,以改善個別地點經常被人棄置垃圾,特别在午夜或清晨時分,所引致環境衞生的問題。食環署現時在全港約300 多個非法棄置垃圾的地點安裝網絡攝錄機,用於打擊非法棄置垃圾問題。在出現嚴重問題的地點,食環署會按情況需要加強在該等地點的巡查及突擊行動,或是透過跨部門協調機制與有關部門合作打擊非法棄置家居垃圾及建築廢物的行為:
- 食環署人員每日進行巡視,及定期提供街道潔淨服務。如遇到有大型垃圾及家居廢物棄置,會加派人手清理。
- 路政署負責清理公共道路上棄置的建築廢料。
- 地政總署負責清理未分撥政府土地上棄置的建築廢料。
除日常巡查外,食環署人員亦會採取不同策略,包括定點巡查、進行日間及夜間突擊執法行動。除加強執法行動外,食環署亦會向事涉地點附近一帶的持牌食物業處所及商戶發出勸喻信,提醒及教育他們須妥善清理及處置處所產生的棄置物,不得於公眾地方非法棄置垃圾,否則可被檢控。食環署亦會在事涉地點張貼宣傳海報、橫額或豎立警告牌,提醒市民不得於公眾地方非法棄置垃圾,違法者可被定額罰款1,500元。
由於部分後巷情況未如理想(尤其是食肆未有妥善處理廚餘及在後巷堆積雜物經常重複發生),食環署亦會特別加強針對食肆在後巷處理食物、清洗器具及違法棄置廢物等陋習,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及加強環境清潔。違反公眾衞生法例的食物業經營者會被檢控。按照本署推行的違例記分制,屢犯者可能會被暫時吊銷或取消牌照。此外,根據警告信制度,多次違反發牌或持牌條件者,可能會被取消牌照。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31日,食環署就食肆在後巷處理食物作出81宗檢控、清洗器具作出128宗檢控及違法棄置廢物發出13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為針對食物業密集而導致鼠患問題,食環署由2020年12月在灣仔、觀塘、九龍城、深水埗及元朗區鼠患問題較嚴重的後巷展開針對持牌食肆或新鮮糧食店不當處理廢物的行動。食環署聯同其他部門(如路政署,民政事務處,地政處,環保署,屋宇署及渠務署),在互相配合和努力下,持之以恆地改善目標後巷的環境衞生等問題。
店鋪阻街問題
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屬街道管理事宜,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職權範圍,現時一般由各執法部門(包括食環署、警方、地政總署、屋宇署和房屋署)針對阻街的具體情況,按各自的權責執行法例。食環署的主要工作是保持環境衞生,會優先處理妨礙街道清掃工作的物品、違例販賣或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的情況,並按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傳票、採取逮捕行動,以及發出1,5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各部門執法人員在其負責的範圍會因應現場情況,決定採取最合適的執法行動。同時,警方亦會參與聯合行動,向其他部門提供所需協助,並視乎需要在跨部門行動中,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維持現場治安、保障公共安全和維持社會秩序。在特別嚴重或複雜的個案,而且涉及多個部門,相關民政事務處會統籌跨部門聯合行動,而食環署會積極配合。以下是跨部門聯合行動的例子。
香港島
九龍
新界
加強打擊店鋪阻街試驗計劃
店鋪違例擴展營業範圍,將貨物或物品擺放在公眾地方或馬路,這種做法不僅非法佔用公眾地方,同時亦造成通道阻塞,還會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為更有效處理上述違例擴展營業範圍造成通道阻塞問題,食環署與警方制定新執法策略,如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貨物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造成通道阻塞,相關店鋪的違例人士除會被檢控外,警方亦會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32(1)條發出警告通知書,要求有關物主在指定時間內移走阻礙物。如物主沒有遵從警方指示在時限內作出跟進,食環署便會把放置在公眾地方的阻礙物清除。食環署與警方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底起在九龍城區、觀塘區及荃灣區展開第一階段的試驗計劃。截至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食環署在上述三個地區的目標街道共發出63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而警方共發出206張清除阻礙物通知書,當中有14張通知書逾時仍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七公噸相關貨物或物品。以試驗計劃之前及之後的六個月作比較,該三區的相關投訴數字的平均跌幅約為31%。第一階段的試驗計劃獲得相關區議會、地區人士及市民普遍正面評價及支持,認為試驗計劃能有效改善區內店鋪阻街問題。
食環署與警方的聯合行動由二零二二年六月上旬起擴展至另外三個地區(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單在頭三日的聯合行動中,食環署在上述三個地區的目標街道共發出5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而警方共發出21張清除阻礙物通知書,當中有18張通知書逾時仍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四公噸相關物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與警方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星期二)起,在深水埗區、元朗區及東區正式展開第二階段試驗計劃,以新執法策略採取聯合行動。圖示食環署與警方於東區的聯合行動。
食環署副署長黃淑嫻(左二)、食環署助理署長曾永樂(右二)、食環署助理署長蔡家偉(右一)及食環署東區環境衞生總監潘炳揚(左一)於行動中視察東區現場情況。
食環署與警方於深水埗的聯合行動
食環署與警方於元朗的聯合行動
影片:食環署提醒店鋪負責人切勿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阻塞通道
我可以點幫手
地區的環境衞生和街道秩序,實有賴各商戶、市民和政府部門齊心創造,協力維持。店鋪負責人及其他持份者切勿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對行人或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食環署與警方會繼續進行聯合行動及嚴厲執法,店鋪經營者切勿以身試法。
【為何又派膠?】 咁多雜物阻住行路自然多甩漏,唔怪得又 Mark 錯隊友又傳醫院波啦! 街上嘅店鋪成日將啲貨擺曬出行人路和馬路,真係好阻住行路及行車㗎! 我知道食環署同有關政府部門會繼續喺不同地區執法,違例嘅店舖會被罰...
Posted by 清潔龍阿德 Keep Clean Ambassador Ah Tak on Friday, June 10, 2022
此外,商戶應該履行承擔妥善處理廢物的責任,自行運送垃圾,或僱人代勞,將垃圾運往環境保護署轄下的堆填區、廢物轉運站或土木工程拓展署管理的公眾填土設施,而不是隨意非法棄置垃圾在街上或廢屑箱旁邊。
下載單張「切勿隨處傾卸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