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我们
如你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建议或查询,或就持牌售酒处所有任何投诉,可循以下途径联络我们。
电话
- 你可致电1823电话中心,提出建议、查询或投诉,该中心会处理你的个案或把个案转交我们或相关政府部门(包括食物环境卫生署、香港警务处、民政事务总署及环境保护署等)跟进。此外,若有关事项与警方有关,你可直接致电2860 2973与警方联络。
- 你亦可在办公时间致电食物环境卫生署酒牌办事处提出建议或查询:
港岛及离岛区酒牌局助理秘书
电话:2879 5779 / 2879 5728九龙区酒牌局助理秘书
电话:2729 1293 / 2729 1237新界区酒牌局助理秘书
电话:3183 9220 / 3183 9255
书面形式
- 电子邮件(电邮地址:enquiries@fehd.gov.hk)
你的电子邮件会由1823电话中心代为接收。该中心会处理你的电邮,包括把个案转交我们或相关政府部门跟进。 - 邮寄至食物环境卫生署酒牌办事处
港岛及离岛区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25号骆克道市政大厦8字楼
酒牌局助理秘书
传真:2507 2964九龙区
九龙深水埗基隆街333号北河街市政大厦4字楼
酒牌局助理秘书
传真:3146 5319新界区
新界大埔乡事会街8号大埔综合大楼4字楼
酒牌局助理秘书
传真:2606 3350
当你提出建议、查询或投诉时,请告知联络你的方法,方便我们跟进。
酒牌局是根据法例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负责审批酒牌申请。在审批酒牌申请时,酒牌局会征询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例如香港警务处、民政事务总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屋宇署、消防处及环境保护署等。这些部门亦会按其职权范围监管领有酒牌的处所,以及调查和处理涉及这些处所的投诉。如对领有酒牌的处所有任何查询或投诉,可按以下连结进入相关部门的网站。此外,酒牌局网页亦载有领有酒牌的处所名单,供公众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