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申请手续
《酒牌及会社酒牌申请指南📄》
《酒牌及会社酒牌申请指南📄》
酒牌 | |
申请人须填妥申请表一份,连同下列文件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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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社酒牌 | ||
会社酒牌申请须由有关会社的秘书提出。会社酒牌会签发予会社秘书或该会社指定的人士。 申请人须填妥申请表一份,连同下列文件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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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申请 | |
申领新酒牌申请 |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有关牌照办事处的助理秘书(酒牌)会安排约见,以便进一步核实申请表上的资料及其他与申请有关的事宜。 所有申请会转达警务处及民政事务总署,征询其意见。至于会社酒牌申请,如民政事务总署属下的牌照事务处正处理有关会社的《合格证明书》申请,则酒牌局会把申请转达该事务处,征询其意见。申请人也须自费在三份报章上,按照牌照办事处的规定及既定格式,于非分类广告栏的位置刊登公告,征询公众的意见。 同时,酒牌局会在其网页刊登酒牌申请的公告。 没有申请或领有食肆牌照或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签发合格证明书的处所的酒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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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牌续期和修订申请 |
酒牌或会社酒牌续期申请,须在该酒牌有效期届满前三至四个月内,递交有关的牌照办事处。倘若酒牌或会社酒牌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有关的续期申请,须在该酒牌有效期届满前不少于两个月内递交。 申请人申请修订酒牌或会社酒牌的理由,多为下列几点 ─
处理这两类申请的程序与处理申领新酒牌申请的程序相若。 没有申请或领有食肆牌照或由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签发合格证明书的处所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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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牌转让申请 |
酒牌承让人须填妥申请表,连同前述文件交回有关牌照办事处。 处理这类申请的程序亦与处理申领新酒牌申请的程序相若。 没有申请或领有食肆牌照或由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签发合格证明书的处所的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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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持牌人制度的申请程序 |
提名后备持牌人的申请
授权后备持牌人的申请(在持牌人突然离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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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人暂离职守的申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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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牌中附带的标准持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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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社酒牌中附带的标准持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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