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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1.1 目的

食物環境衞生署的《食物衞生守則》(下稱"守則")的初版編制摘要版,簡述守則的內容,方便從事食物業的人士迅速查閱所需資料。不過,摘要版並非用以取代守則的全文。業界人士如要遵守守則內的所有建議和指引,必須參考守則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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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適用範圍

本守則適用於根據《食物業規例》、《奶業規例》及《冰凍甜點規例》必須領牌的所有食物業處所,包括但不限於:

  1. 食肆;
  2. 工廠食堂;
  3. 食物製造廠;
  4. 奶品廠;
  5. 冰凍甜點製造廠;
  6. 燒味及鹵味店;
  7. 新鮮糧食店;
  8. 凍房;以及
  9. 綜合食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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